法官手记:切实关注处于“空档期”的未成年人
作者:庾向荣 倪晓红 发布时间:2008-07-31 浏览次数:1052
今年上半年,吴江法院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101件156人,同比增长38%。在对这些案件进行分析研究的过程中,吴江法院发现这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处于刚刚离开学校走上社会的阶段,而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空档使得他们违法犯罪的几率大大增加。为此,法官呼吁,要高度关注处于“空档期”的未成年人。
这些处于“空档期”的未成年人往往是刚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从中学毕业,或者因成绩不佳等因素提前辍学的孩子,他们还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闲散于社会。对家庭来说,这些孩子本来就处于叛逆期,如果教育的方式不适当,摸不准他们的思想脉搏,就很难收到教育的效果。更何况有些家长忙于生计,对子女的学习、生活等不闻不问,还有的离异父母更是把孩子当作累赘,没有尽到应尽的监护之责。对学校来说,他们已经离开,不属于学校管理的对象。对社区等基层组织来说,对这些孩子的情况也不一定掌握,有关教育活动也落实不到他们的身上。有些孩子刚刚进入企业工作,工作还不稳定,企业对他们也不够重视。种种因素,使得他们处于一种管理教育的“真空期”,他们思想不稳定、工作不稳定、收入不稳定、交往不稳定,在光怪离陆的社会现象面前很容易迷失,经不住诱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因此,必须高度关注“空档期”的未成年人。首先要增强家庭的教育功能。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道防线,要切实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应予以必要的制裁。其次,要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对离开学校的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区等要加强联系,使对他们的监督教育不断线、不失控。应优先提供就业机会,使闲散于社会中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安置。对录用未成年人工作的企业,也要规范行为,及时发放薪金。司法部门也要将流入社会的未成年人作为法制教育和帮扶的对象。再次,还要加强宣传,营造健康向上的环境。除了对未成年人进行及时的疏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外,还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同时,还要加大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净化社会环境。总之,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减少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