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廉洁自律应把好“三个关”
作者:朱军 发布时间:2008-08-01 浏览次数:1353
廉洁自律从本质上说是人们心灵的运行轨迹折射出来的外在表现。对于法官,这一特殊群体,能否做到廉洁自律,关键是其自身职业素质和社会公德的修炼。司法实践中,如果说社会公众对法律知识渊博、文化厚积的法官的佩服更多来自对知识、真理等事实的判断,那么,对道德高尚、操守正直的法官表示敬仰,则更多地来自于对法官其廉洁自律的价值判断。因此,现代司法理念要求新时期的法官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文明,更重要的是要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笔者认为,法官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必须把好“三个关”:
一是要把好“敲门关”。笔者此处所指的门不仅仅是办公室门,更是指家门。现实社会中怀着不当目的代理人、当事人、说情人等,往往不走“正门”而走“歪门”、“边门”,所以法官的家门更要把实、把严。法官在家里不能接待当事人及代理人,这是纪律明文规定的,也是法官廉洁自律的根本要求。法官的中立性决定着在法官与公众之间必须设置合理的“隔离带”。
二是要把好“吃请关”。俗话说“病从口入”,腐败之“病”也常如此。笔者发现,当前,在对待吃请的问题上存在着三个不到位的现象: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部分人总认为吃吃喝喝无关大局,其实不少人的问题就是从吃开始,经常性的吃请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尤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吃请往往总是带有目的的;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目前,法院关于不准参加吃请的制度规定得都不少,但真正抓落实还不够;三是查处不到位。虽然纪律明确规定,法官不准接受当事人的吃请,违者应视情节作出处理,但实践中,对吃请现象的查处并不到位,这也是造成吃请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另外,还有部分人总认为只要不枉法,吃一点,甚至徇点私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这里应注意一个偶然与必然的关系,徇私不枉法是偶然的,徇私久而久之必然枉法。
三是要把好“说情关”。现实生活中常有案件未到说情先到的情况。说情者中,即有领导、同事,也有同学、战友、亲友;既有打电话、递条子的,也有请吃、上门送礼的。在我国,说情是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裙带关系中形成的,具有根深蒂固的基础,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在面对错综复杂的人情网时,一定要坚持顶住各种说情风。当然,这里也有一个是非界线的问题,并非所有的电话、条子都是说情,有的也许是一种监督,应该加以区分。
最后,用一首廉洁自律歌与大家共勉:
人民法官经常想,手中权力为谁掌?
正义是否心中装?法律信仰是否强?
涉诉案件无大小,件件牵动正义张。
辨法析理化干戈,胜败皆服心舒畅。
法官誓词经常想,头顶国徽代表党。
刚正不阿廉生威,心服全凭法理讲。
循循善诱润无声,言语平和暖心肠。
进门凝眉出门笑,方寸公堂显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