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723 7月2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召开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笔者在此次会议上获悉,2008年以来,在全省法院审结的733件涉军维权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429件,调解撤诉率几近60%

 

  涉军维权案件的审判直接影响到涉案官兵及其家属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军地关系和军心稳定。目前,全省法院受理的涉军维权案件大部分属于财产、婚姻类民事纠纷,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具有较好的调解基础。

 

  2008年以来,在审理涉军维权案件中,全省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全程、全员、全面”的工作要求,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军维权案件审判工作的始终。各级法院建立完善涉军维权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部队领导和政治机关有针对性地做好涉案官兵的思想工作,促使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对于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涉军维权案件,各级法院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军分区(警备区)、武装部以及军人所在部队政治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政治、组织等方面的优势,有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