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涉军民事案件六成调结
作者:朱敏 王 淳 发布时间:2011-07-25 浏览次数:951
本报南京
涉军维权案件的审判直接影响到涉案官兵及其家属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军地关系和军心稳定。目前,全省法院受理的涉军维权案件大部分属于财产、婚姻类民事纠纷,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具有较好的调解基础。
2008年以来,在审理涉军维权案件中,全省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全程、全员、全面”的工作要求,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军维权案件审判工作的始终。各级法院建立完善涉军维权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部队领导和政治机关有针对性地做好涉案官兵的思想工作,促使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对于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涉军维权案件,各级法院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军分区(警备区)、武装部以及军人所在部队政治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政治、组织等方面的优势,有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