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由最初的内设合议庭到独立建制的综合少年审判庭;由最初的单一刑事案件拓展到民事、行政案件;由最初的教育感化挽救到现在的职能延伸、综合维权——徐州法院的未成年人审判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

 

  分案诉讼 给未成年犯减少“污染”

 

  5月18,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圆桌法庭内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陈某伙同两名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抢夺挎包案件。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案件虽然有三个犯罪行为人,但与陈某共同实施犯罪的成年人王某、李某并没有同时审理,原因也并非“在逃”,而是鼓楼区法院根据当日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意见》而特别对未成年人陈某进行的单独分案审理,对此陈某的父母和辩护律师都表示十分满意,他们认为对陈某的单独审理考虑了孩子的心理感受,使孩子少受其他犯罪行为影响,维护了孩子的更多权益。

 

  据了解,2006年以来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占共同犯罪案件的67.2%,共同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犯罪形式;法官在考察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时也发现,少数未成年犯通过案件侦查、起诉及审判等诸多环节,对原本并不知晓的成年犯的犯罪动机、手段、方法、情节等也得到了解,并产生不良影响,以至诱发新的犯罪。

 

  采访中,鼓楼区法院院长张文超表示,在不妨碍案件诉讼的情况下,将未成年人从共同犯罪中剥离出来分案处理,从司法程序上建立与成年犯的“隔离带”,可减少未成年人受到犯罪的“污染”。

 

  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后龙对这一创新举措予以了肯定,认为这一举措改变了以往仅在司法的终端环节才对未成年人加强教育、保护、挽救的局面,强化了司法各机关、各环节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程保护,进而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特殊的司法保护。

 

  社会介入 帮助“患病”少年重建心灵家园

 

  5月25,徐州市举行“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社会工作介入中心”揭牌仪式。这是徐州两级法院拓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一条创新路径。

 

  17岁的被告人晓东因与养父发生争吵离家出走,后因盗窃被判刑8个月,但刑满后仅一天又因盗窃被抓,案件审理中其养父一直拒绝出庭。法院于是启动“社会工作者介入程序”,邀请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心理辅导经验的社会工作者李同担任晓东的“法律家长”。李同耐心对晓东进行法庭教育和心理测试,帮助晓东分析真善美和假恶丑,鼓励他勇敢面对现实,重新做人。渐渐的晓东消除了焦虑和抵触的情绪,坚毅自信取代了原先茫然游离的神色。

 

  “大部分未成年犯虽然表示认罪了,但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也不知道如何避免再入歧途。因此,帮助他们真正认识犯罪根源,辅以有效的教育和帮教,防止他们再次犯罪尤为重要。”徐州中院少年庭庭长王韧说,该院通过社会工作介入的方式,为未成年犯重树生活的信心提供了卓有成效的矫正服务。

 

  4月26,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了在徐州法院开展预防留守儿童犯罪工作情况,徐州师范大学社会调查和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主任魏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社会工作介入机制一定程度缓解了少年审判社会帮教人力短缺、专业性不足的情况,有利于提高教育和感化效果,进而加快少年犯融入社会、回归社会的步伐。

 

  “社会工作介入主要采取心理辅导的方式对未成年犯测试和引导,对于涉世未深的少年犯,这是一种有效的帮教方式。”徐州中院专委李德彬介绍说,徐州法院普遍采用这一方式,委托专业心理辅导人员、教育人员等组成的社会工作者团队,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共同为未成年犯或行为偏差者设计矫正方案,缓解其心理压力。两级法院已为300多名未成年犯提供了社会工作者介入,所有未成年犯均当庭悔罪、接受改造和矫正,效果明显。

 

  特色基地 为失足孩子扬起生活风帆

 

  少年犯小亮原本是个好学听话的孩子,而父母整天忙着生意上的事,忽略了与儿子的交流。2005年暑假,小亮因上网缺钱,实施盗窃而被判处缓刑。法院为了彻底挽救小亮,把他送到法院与一吉他学校联合成立的“音乐人”帮教基地。这个基地以触法失足少年等特殊群体为对象,以休息日、节假日为教学时间来传授琴艺。

 

  小亮真挚地说:“感谢帮教基地使我远离了网吧和不良少年,学会了如何做人。是基地的教育和培训让我有了一个光明的前程。”目前,小亮已是一酒店的大堂经理,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近年来,各色关爱失足少年的帮扶基地在徐州两级法院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

 

  ——三母教子维权基地。法院利用休息日、节假日组织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及其母亲共赴孟子故里,以孟母精神、法官妈妈和少年犯生母的亲情关爱共同熏陶失足少年,同时加强对少年犯的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教育。

 

  ——未成年人法企帮扶基地。法院与当地多家实力企业联合建立,为失足少年安排学习电焊、汽车修理、家电维修和烹饪等技术,让他们在学习谋生技能和劳动中重塑正确的人生观,早日融入社会。

 

  ——大学生志愿者义务帮教服务基地。法院联合五所高校建立,高校大学生志愿者分别与未成年犯进行“一对一”的义务帮教,通过组织座谈交流、书信往来和公益劳动,促使未成年犯热爱生活、树立信心。

 

  李德彬告诉笔者,目前全市法院共建立各种类型的帮教基地25个,帮助100多名未成年犯重返校园,300多人找到工作,挽救和教育了近千名失足少年。

 

  徐州两级法院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呈现“两多两少”的特点,即未成年犯认罪悔罪的多,服判不上诉的多;抗拒改造的少,重新犯罪的少,帮教基地无疑发挥了显而易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