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沂法院始终将审判工作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创新社会公共服务,法务工作室村村建,巡回法庭村村行,主动探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接受法律咨询8000多人次,进村入户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600起。

 

新沂法院院长梁冰介绍道:“当前各地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新沂法院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不断摸索,通过打造法务工作室村村建,巡回法庭村村行的服务机制,大胆探索无讼村居的创建,较好地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法务工作室村村建

 

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合力为农民撑腰

 

过去,农村群众因生产、生活发生一些纠纷,由于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由村干部管,什么时候由法院管,更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会忍气吞声或者是出现一些过激的行为。为此,新沂法院新沂市人民法院综合各类社会力量,推动矛盾多元化解,真正地让农民群众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将全院51名法官分配到253个行政村的法务工作室,每位法官挂钩3-5个村(居),法务工作室日常工作由调解员或村干部主持,另外,各村还设立了“网络法务室”,通过网络在QQ群众加入该村一些网友,挂钩法官在工作之外时间来在线答复网友的法律咨询。驻村法官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乡镇政法委员、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联席会议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去年6月份,高流镇一些法务工作室陆续接到群众反映,10多户农民在高流镇街上一农资经营户那里准备购买拌种剂,而经营户向他们推荐购买的是价格高的新产品,并说这种拌种药效果更好。农户买后拌花生种,发现花生多数不出苗,出来的苗也很瘦小。农户找到经营者,经营者不予理睬,农户反映到法务工作室,工商、消协等部门及时介入,对种植的花生地进行勘查。经查验,商品上面的说明是防止小麦多霉病。他们又通过电话与生产厂家联系,厂家称这种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但该产品不能用于花生拌种。法院协同工商、消协召集了双方当事人,指出:发生这起案件,主要过错属于经营户误导消费者,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后,签订协议:按每亩50元赔偿农户损失。

 

自从各村法务工作室成立以来,该院已受理涉及“法务室”在联系村区的案件1641件,同比下降28.2%,协助村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近2000件,举办法制讲座或普法宣传830余次,

 

目前,新沂法院已通过各村法务室形成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共建,协同打造矛盾纠纷联调,社会管理联管的基层管理工作机制,实现了审判工作和人民调解、社会专业调解组织调解的全面对接,力争使将要涌入法院的纠纷在诉前就能得到有效化解,为促进社会的深层次和谐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障。

 

巡回法庭村村行

 

法官进村入户化解矛盾纠纷

 

617 日,新沂法院的巡回法庭开在了时集镇大曹庄的法官挂钩定点联系点上,就地审理原告张某诉同村村民黎某因义务帮工致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法院设在了村子里,村头村尾的纠纷可不少,法官咋处理?大曹庄的村民们前来旁听,把整个小法庭围得满满的。巡回法庭的法官特地邀请当地的人民调解员及本村的村委会主任协助调解。在三方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场握手言和。这是新沂法院自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官”联系制度以来,在法官挂钩定点联系点上审理的第207起案件。

 

该院以帮各村(居)量身定作“平安报表”的方式构筑风险预警机制。开展“百名法官结对千户群众”活动,全面推行法官进村定人、定点、定期的“三定化”的工作方法。挂钩法官定期到挂钩联系点开展排查矛盾纠纷、走访座谈、接待来访群众每位法官随时接受挂钩村(居)群众的求助、约访。在农忙期间,驻村法官还要集中13天时间,主动深入联系点进行走访。另外,该院在不设法庭的十个镇建立了标准化的固定巡回审判点,通过预约立案、送法入户、周末法庭等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实现当场立案、调解、就地开庭、结案的方式开展审务工作。同时,将审判工作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对村居、社区的居民以案说法,发放法律手册,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农村发生的纠纷一般都是琐碎的小事,村民觉得不值得去打官司,最后往往矛盾慢慢升级直到激化。现在,村民有了纠纷,可以直接找到调解员,由其先行调解,然后驻村法官定期排查矛盾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农村和萌芽状态。”新安镇老庄村村委会主任介绍道。

 

自建立“一村一法官”制度以来,该院已开展巡回审判110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应诉指南8千多册,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农民家门口维权

 

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新途径

 

新沂法院通过法务工作室、巡回法庭织就了一张农民维权网,较好地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为增强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实效性,健全和谐共建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法院工作对社会的规范、评价等功能,新沂法院与共建地区联合开展了“零信访、零诉讼、零刑事犯罪”争建活动。驻村(区)法官通过协助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实地走访、调查,把联系点地区中能够做到调解组织完备、社会帮教工作较为完善、全年达到零越级上访事件、零矛盾纠纷成讼、零刑事犯罪等条件的村和社区认定为“三零村区”,并由当地的党委、政府将争创“三零“工作纳入对当地发展评价的考核体系中。今年以来,该院法务工作室所在村区的案件调撤率、服判率大幅提升,而受案数、办案周期显著下降,辖区内出现了无讼村居”110余个。

 

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波认为,法务工作室、巡回法庭是人民法院针对类诉讼案件而成立的法庭。其程序简单、便捷,实现了现场受理、现场立案、现场审理、现场裁决。群众遇到纠纷,可先当地法务工作室调解员或村干部要求调解,调解无效或双方不愿调解,可直接向巡回法庭提起诉讼。巡回法庭快立、快审、快执和诉调结合的纠纷处理机制等优势,让农民维权效率得到提高,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魏晨教授认为,新沂法院做法很有典型意义。首先,这种做法将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避免将小矛盾酿成大问题;其次,政府职能延伸到基层,是对社会建设的有力促进,是一种新的社会安全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也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一种创新;再次,社会管理也是一种社会服务。村村建服务站,巡回法庭村村行,为农民提供了一种新型的公共服务,同时,更是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一种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