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校长”:记“盐城首届知名法官”季益岭
作者:王成玉 缪大军 发布时间:2011-08-02 浏览次数:1114
7月29日上午9时,阜宁县法院办公楼前鞭炮齐鸣,阜宁县8名曾经的“迷途羔羊”,怀揣高考录取通知书,带着喜糖,登门叩拜他们的恩师--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季益岭,感谢他及时的关爱与呵护,帮助他们踏上了展翅腾飞路。
此情此景,令许多过往的群众及该院的干警为之动容。一名普通刑事法官为何受此敬重?采访中笔者找到了答案。
普法“园丁”
季益岭曾是一名中学教师,在三尺讲台奋斗了11个春秋,1995年他以优异成绩考进了人民法院,走上了惩恶扬善的执法岗位,从事少年审判工作。
这年的盛夏,阜宁某校发生一起学生意外伤人事件,季益岭感触很深,由此与校园普法结下了不解之缘。
曾经的“灵魂工程师”,十分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怀着对校园、学生深厚的感情,决心以法槌为教鞭,让在校学生远离犯罪,在蔚蓝的天空下愉快地成长。
校园普法看似简单,其实不易。为了让“庭外课堂”产生效应,季益岭查阅了本院近10年在校学生犯罪情况的资料,并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当年即写出了2万余字的讲课稿,先后在3个中小学进行宣讲,就受到广泛的好评,季益岭便一举成名。据统计:2004年以来,他分别在阜宁、明达等20余所中小学给近10万名学生上了法制课,全县六所学校同时聘任他为“法制副校长 “。
王某与李某都是阜宁某校的高二学生,二人平时都喜爱踢足球。王某是巴西队的铁杆粉丝,而李某则是德国队的忠实崇拜者。一天晚上,两人各约请了几名球迷悄悄地来到室外,以切磋球艺为名欲比高低。谁料,两个小伙伴从吹捧各自的球队,到炫耀个人的技能,加上同伴起哄,两人摆开了决斗的架势。李某人高马大,连摔王某两个跟头,引起场外的同学的阵阵喝彩。李某得意地说:“小子,服气吧,你的队绝不是我的对手。”王某听后恼火难忍,乘李某不备,拿起身边的一根木棍挥向了李某,李某顿时痛苦地倒在地上,经鉴定腿部骨折。
第一时间,季益岭赶赴学校,立即上了一个现场法制教育课,他紧密结合此次事件的实际,认真分析了成因、教训并指出李某所负有的过错责任等,字字句句掷地有声,使参加听课的师生受到了极大的教育和启迪。随后,在季益岭的帮助下,组织了三方进行案前调解,妥善地化解了这起纷争。三方齐声称赞:“好园丁是师生们的良师益友。”
护花“使者”
“情系校园润新苗,愿作春泥更护花。”这是阜宁一位名师送给季益岭的题字。字如其人,名副其实。
几年前,铁路沿线的某镇一名初中女生放晚自习骑车回家途中,遭到一名醉汉江某的拦截,江某对该女生进行殴打,后又拖到路边的菜地里施暴,使该女生身心受到严重摧残。这是一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拦路强奸女中学生的案件。本案的受害人父母长期在外劳务,家中仅有爷爷帮助照顾,属于农村留守的老弱人员。案发后,惊动全县。尤其是在一些女生家长中产生恐慌,不少家离学校很近的家长白天都按时接送学生,有的在外打工的家长只好放弃工作回来照顾子女,而该案的处理一度也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江某被抓获后,公诉机关起诉到法院。江某的亲友通过各种社会关系找到季益岭说情,以江某醉酒后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为由,希望从轻发落。义愤填膺的季益岭当即予以拒绝:“如果受害人是你的女儿你会怎么办?”案件在庭里讨论时,他明确表示:“受害人事发后精神一直处于高度恐惧状态,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已被迫休学。在案发当晚因故未能及时接送受害人的爷爷,痛悔莫及,一病不起。被告人的行为给受害人及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害,且不能依法落实精神赔偿。量刑必须从重,才能平息民愤!”随后江某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保护女学生的身心健康,责无旁贷。为此,季益岭创新思维,先后在所在的学校运用局域网、宣传栏等阵地开设了三个“防卫平台”,帮助女学生运用法律武器提升维权能力。在此同时,他又组织本庭女干警到全县多所中小学校,向女学生们面授如何防范校园内性侵害的相关知识以及法律常识。这一连串的动作,给校园带来了安全感,为女学生舒心读书提供了有力保障,该经验分别被上级法院推广。
引路“向导”
徐某因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受到一些不良朋友的影响,仅为支付数十元的饭店饭食帐,一念之差将邻居家1000余元现金窃走。案发后,他及时退清了钱款,且悔罪态度较好。
为了让徐某重新做人,季益岭在依法对其判处了免予刑罚处罚之后,考虑其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亲自登门将案情及判决结果告知学校领导,并以其主观恶性程度不高、后果不重、积极认罪退赃等理由,说服校领导为徐某保留了学籍。重新上学的徐某非常珍惜这次机遇,通过刻苦学习,去年顺利考取了一所理想的高校。
在办案中涉及未成年被告人权益的关键证据,他一直是慎之又慎,严格防止“误伤”。去年他承办一件寻衅滋事案,有一被告人朱某当庭提出自己尚未成年,户籍登记有误。季益岭立即与公诉人取得联系,并带着书记员来到被告人住所地,走访其邻居、接生医院和就读学校,终于查清其作案时确系未成年人,最终依法从轻对朱某进行了判处。宣判时,季益岭郑重地对朱某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导,指出其行为可能给其一生造成不良影响,希望他痛改前非。朱某感动得泪如雨下,当庭表示诚心悔过,永不违法。
挽救一个失足少年就是对社会多尽一份责任,做好其教育、挽救工作 “既要有雷霆手段,更要有菩萨心肠”。季益岭多年如一日,持之以恒、从未间断。为了践行其诺言,他在庭里对所有未成年罪犯都建立了档案,对判处缓刑的均落实了切实可行的帮教措施,定期与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联系,对未成年罪犯进行走访,了解未成年罪犯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对他们进行警示教育。近年来,他所判处的未成年被告人无一重新犯罪,他所在的刑庭也被团省委、省高院、省综治办联合表彰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真情付出,赢得了敬重。近年来,季益岭七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三次被表彰为全县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和“严打”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和市中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办案能手,今年2月又获得了“盐城市首届知名法官”的光荣称号。
季益岭,可敬的法制校长!校园普法阳光灿烂,愿你继续唱响育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