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次难忘的回访
作者:陈向东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11-08-08 浏览次数:873
“吱啦、吱啦……”7月29日,才是上午8点,树上的老蝉已经忍受不了盛夏的酷热,不停地叫了起来,而社区内茁壮挺拔的老柳树也都没精打采地垂着枝条,碧绿的叶子卷曲着。
这天一大早,记者随南通中院马志相院长一道赶往易家桥社区。他要看望住在这里的当事人苏丹霞,顺便回访一下她的案件处理情况。附近的不少邻居听说马院长来了,都赶了过来,大家围坐在柳树下,一时间欢声笑语,盖住了树上老蝉的鸣叫。
从大家的你一言我一语中,记者了解到案情的大概:苏丹霞现年45岁,南通本地人, 1988年,她所在的南通某纺织厂里和她签了为期28年的劳动合同,她可以在厂里一直工作到50岁,也算是捧上了“铁饭碗”,1997年公司改制时也认可了这份合同的效力。2002年年底,苏丹霞在上夜班时左手小指不慎受伤,当时单位没给报工伤,苏丹霞自己也没有向当地工伤部门申请。
后来,苏丹霞因病多次向单位请病假,2006年4月,她在病假休息两年后,和单位补签了一份病休协议书,休息到2006年5月。但是同年4月21日,单位书面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并通知她去单位领取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2.4万余元。
苏丹霞于当日签收了这份通知,之后未再上班,也未去领补偿金。随后,她向当地劳动仲裁会申请仲裁,要求原单位重新安排其他岗位工作,并补发三个月工资,被裁决驳回。苏丹霞不服仲裁裁决,先后向法院提起起诉、上诉、申诉,均被驳回。苏丹霞坚持认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于是,她开始了上访。
在接访中,马院长在得知这个案子后,非常重视,多次向办案法官问及当事人的生活状况、该案处理情况,当听说苏丹霞自己补交2006年后医保和社保,还有资金缺口时,他当即决定从法院信访救助资金中拿出1万元,并与纺织厂所在地政法委协调,由其从救助资金中也争取到1万元,加上纺织厂原来给的补偿金2万余元以及苏某的失业保险金,为苏某补交了医保和社保。事情全部办好后,苏丹霞还节余了3万多元养老钱。
“说到南通中院的院长马志相,我们小区都知道他,是他帮为我解决了养老问题,让我过上了现在的好日子。如今我可是逢人就说,他真是咱们百姓的贴心人,你们可要帮我好好宣传下他啊!”临别时,当苏丹霞获悉记者的身份后,一再地提醒我们,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记者看到,苏丹霞现在生活得很好,儿子考上了武汉大学,丈夫在本地一家效益不错的电厂上班,她自己也经常到社区为大家打打义工,做点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