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法院坚持把群众感情作为推进工作的原动力,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维民权,保民利,用实际行动赢得了荷乡人民的广泛赞誉。

 

积极倾听民意民声

 

做好群众工作,首要前提是把握人民群众的心声和需求。为此,宝应法院把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放在重要位置,利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的群众意见簿,在“中国宝应”门户网站设立的“服务企业电子信箱”,在和谐共建地区设置的“法院信箱”,随《联络专刊》一并寄送给辖区600余名代表、委员的征求意见表等媒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来宝应法院打官司,每一位当事人都会收到该院发放的四张表格:立案窗口服务态度意见表、案件质量效率意见表、判后答疑意见表和审判执行服务态度意见表。这就是该院自2009年开始推行的“四表工作法”,通过“四表”,请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全程打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今年上半年,该院四表回收率达100%,满意率达95%

 

有效满足民愿民求

 

朱某某是一位来自南京的老知青,早年曾在宝应农村插队。去年10月,朱某某遭遇了一场车祸,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与肇事方打起官司。在宝应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她,为其提供茶水,指导其立案,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办理了诉讼费缓缴手续。不久后,朱某某寄来感谢信,衷心感谢该院的“热情接待、优质服务”,认为该院“对得起人民法院的称号”。

 

该院着力提升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门诊式”服务功能,并在三个基层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拓展了诉讼服务的覆盖面。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各诉讼服务站,专门提供书面诉讼指南供当事人取阅,设置电子触摸屏供当事人自助查询,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告案件开庭信息……处处体现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开辟当事人休息区,配置饮水机、老花镜、便民伞、笔墨纸张……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今年上半年,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各诉讼服务站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诉讼引导、材料接转等各类诉讼服务2200余件次。

 

着力纾解民忧民困

 

去年年底,宝应法院受理了王某某等3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因工程尚未完工承包方即逃离,致使该30名农民工工资领取无望,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该案的宝应曹甸法庭庭长亲自带队,克服路难行、人难找等种种困难,10余次上门做被告发包方的工作,最终使发包方同意给付农民工工资。该院专门举行民工工资发放现场会,赶在春节前,将拖欠近半年的10万元工资款发放到30名农民工手中。王某某激动地说:“老板跑了,工资却没‘跑’,多亏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该案的圆满解决,是宝应法院“又快又好”审理民生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的一个缩影。

 

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该院高度重视对交通事故受害方、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今年上半年审结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00多件,为受害人及其亲属追讨赔偿款1800余万元;调处用工关系案件45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65万余元;依法向特别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和执行救助资金8万余元。

 

全力保障民权民利

 

公正的裁判是基础,及时的兑现才是保障。为此,该院充分运用执行威慑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查封冻结、媒体曝光、评估拍卖、司法拘留等执行手段,抓住重大节日、重点时段、重要线索开展突击执行,特别是对涉及贫弱群体的执行案件,坚持“快执快结、优先处理”原则,切实保障贫弱群体合法权益。

 

盲人胡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宝应法院执行局干警经过不懈努力,为其追回欠款4万余元,并专程前往胡某家将执行款交到胡某手中。为此,胡某选择在国际盲人节这一天来到宝应法院,向执行法官送上一面鲜红锦旗,盛赞宝应法院为“弱势群体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