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近年来始终把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作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该院新增人民陪审员4名,今年9月又新增10名,使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45人,来自基层组织的陪审员超过60%,陪审员参加了85%的案件审理,极大地促进了司法公开和公正。

  近来该院又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人民陪审员发挥“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作用。该院根据需要,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部分案件的执行。这部分案件主要为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纠纷执行案件、涉执信访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执行案件、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和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执行案件。为了节约审判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监督作用,该院民一庭合议庭由两名陪审员和一名审判员组成,且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所有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均有人民陪审员参与,适用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保持在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