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司法,助力港城腾飞
作者:盛茂 发布时间:2011-09-26 浏览次数:1021
9月2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法院系统召开深化平安连云港建设暨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推进会。会上,强化维稳机制建设、健全诉前调解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加大考评通报力度等一系列新要求相继出台,为推动涉诉矛盾纠纷从事后调处向源头预防、从因时治标向着力治本的根本转变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去年1月,连云港中院党组提出 “乘势而上、跨越发展、公正司法、争创一流”为工作目标,一年多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践行群众观点,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手段,依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赖和支持。今年1至8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8120件,同比增长8.23%。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沿海开发、加强审判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形成了连云港法院的特色和亮点,先后得到省委领导、省法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今年中院有4个规范性文件被省法院全文转发,两级法院20余次被省法院记功奖励或授予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全市法院队伍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姜霜菊和全国模范军转干部、省委重点宣传先进典型刘金宝等一批优秀干警。
群众观点讨论激发为民热忱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理论的深化,其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人民法院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立足自身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连云港中院院长薛剑祥介绍说,为了更好的践行群众观点,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掀起了一场以“增强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为重点的“群众观点大讨论”。通过学习领会、讨论查摆、整改规范三个阶段的讨论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干警对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增进了群众感情。涌现出了审理民事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改判、无一引发上访缠诉“维稳”法官姜霜菊。
通过群众观点大讨论,大家更加深入的了解了司法为民的内涵,并积极将司法为民这一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今年初,省重点水利工程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临近导流河的板浦镇部分村民因工程施工造成房屋开裂而阻碍土方回填,导致工程一度处于停滞状态。为彻底化解纠纷,保证工程进度,今年年初,工程的施工单位以排除妨碍为由将两位村民诉至海州法院。由于该案的处理影响到这项工程的顺利开展,党委政府都十分关注。当时,原告急于恢复施工,尽快完成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被告祖孙三代十几口人,住在有裂缝的房屋里,也迫切希望法院能尽快解决纠纷,以便修缮房屋。从为民角度出发,海州法院,在立案当天即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现场勘察,掌握争议焦点。经过艰苦调解,最终达成使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充分践行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也正是源于司法为民的坚持,今年,全市法院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矛盾纠纷作为了一项工作重点。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工作延伸,在抓源头控制增量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市中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1810件,同比减少13.15%,近五年来首次呈现大幅下降态势;基层法院民事一审收案29921件,同比减少3.26%;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数3641件,诉前案件调解成功率为96.43%,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4.56%、4.97%。
参与管理创新助推地方发展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服务好地方发展大局,助推港城经济腾飞,全市法院在践行司法为民的同时,还不断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力度,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沿海开发的司法保障意见。前不久,市中院制定的《关于为推进沿海开发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服务沿海发展“护航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为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新鲜“出炉”,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纷纷专门作出书面批示,充分肯定了市中院司法举措。
结合连云港市被批准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契机,市中院进一步加强对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创新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上半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件。今年4月,市中院专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为我市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今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指定连云港中院审理辖区内的一审专利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目前,市中院正积极加强司法调研,全力争取最高法院在连云港市设立“中国新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助推“中国药港”建设步伐。
不仅如此,为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全市两级法院还专门组织干警深入沿海开发前沿地区了解情况,准确把握沿海开发的司法需求。去年以来,市中院先后在在港口集团、连云港开发区、徐圩新区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设了一批“法律服务站”,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今年3月,中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法律服务站进行了回访,进一步了解其司法需要。
正在建设中的连云港科教园区项目是全市重点推进项目之一,但因部分土地原承包人之间就地上附着物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一方承包人亲属多次采取携带煤气罐威胁自焚等极端方式阻止施工,致使工程停滞无法进行。市中院设立“法律服务站”后,服务站的法官在主动上门服务中了解到重点工程受阻的问题后,和园区管委会人员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查明争议事实、办理提存公证、进行保护施工、争取协调解决”的处理思路。在法律服务组的指导下,科教创业园区管委会及时将补偿款足额提存并办理了公证,在组织保护性施工的同时积极开展协调工作,最终促成了争议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保证了工程的如期进行。采访中,市科教创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董淑广赞扬道:“连云港中院主动回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帮我们及时妥善解决了科教园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保证了全市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太值得感谢了。”
据统计,近两年来,全市法院先后主动调处涉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类纠纷7100余件,提出司法建议百余条,避免各类经济损失累计8.7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