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如何有效应对日趋增多的劳动人事争议问题。日前,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与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调处机制的工作意见》,充分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通过调解、仲裁、审判之间的有机对接,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的工作效率和办案效果,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据了解,此举在淮安市尚属首家。

  该制度规定,六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和审理等程序性、实体性问题的沟通,共商预防劳动人事争议和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方法措施。不定期地组织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典型、疑难案例进行研讨,通过以案说法,不断提高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举行案件裁审、庭审旁听,采取以审代训的形式,强化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规范自由裁量,统一执法尺度,共同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庭审与裁决质量和效率。为方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和诉讼,还在县总工会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庭、劳动人事争议巡回仲裁庭和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据金湖法院院长朱介进介绍,创建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调处机制,有利于资源整合和部门优势发挥,提高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效率;有利于统一司法口径,把握裁审尺度,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审判的公信力;有利于节省处理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便捷性和满意度;有利于宣传法律法规、倡导依法经营、规范用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