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结率保持98%以上,标的到位率达95%以上。

  近几年来,淮安市清浦区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告诉人们:法院判决不是儿戏,司法权威不容动摇。

  “男人国”来了“女掌门”

  在法院,执行局是打硬仗的地方,往往被人认为只有男人才有资格担当的职业。然而,2009年5月,区委的一纸任命,却给清浦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一位女局长--江丽。

  江丽,精干中透着妩媚,热情中流露着稳重。8年的民二庭庭长经历,练就了她以文克武,以柔克刚的管理手法。新官上任,她没有在干警面前表达什么豪言壮语,而是以“新人”的身份,参加每一个执行小组的执行活动。

  一段时间下来,她既对执行工作规律有了初步了解,也摸透了麾下这十八位“男儿”的基本情况,对如何管理好这支队伍心中有了数。

  2009年底,院党组决定组织一台元旦晚会,要求每个部门都要拿出节目,并对参演节目进行评奖。

  江丽认为,这是展示执行局干警风采、增强大家集体意识的绝好契机。她决定,执行局成员全体亮相,来一首大合唱《真心英雄》。

  正式演出时,在江丽带领下,执行局好像有一股无形的气场。从上台亮相,到展开歌喉;从单人领唱,到集体和声;从队形变换,到定格造型……台下观众被彻底地征服了:执行局真是不简单!第一名,被执行局当之无愧地捧回来了。

  “组合拳”攻克“执行难”

  “执行难”是不争的事实。为攻克这一难题,江丽局长提出的目标是:穷尽一切手段,维护司法权威!为此,清浦法院执行局向“执行难”亮出一招又一招极具杀伤力的“组合拳”。

  在执行局建立以局长为主任,副局长为副主任,三名科长为成员的指挥中心。执行人员按三人一组,轮流担任突击小组。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和举报热线,实行全天候办案,第一时间突击执行。今年6月一天,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当事人举报电话,当即指挥突击小组开始行动。结果在一个小时内,便查扣被执行人价值80多万元的进口奥迪汽车一辆。

  对躲债不还的“老赖”们,他们采取限制消费、查封帐户、媒体曝光等迂回战术,使其陷入到处碰壁,事事被动的局面,不得不履行法律应尽的还款义务。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资金短缺,使几百套已售房屋不能按期交付,业主们根据购房合同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该房产公司支付延迟交房违约金。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老板来了个三十六计“走为上”。然而,今年7月,该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却自己露面了,到法院先期履行100万元执行款。问及原因,李老板无奈地说:“再躲下去,我就没法活了。公司帐户被查封,想消费有法院的禁止令挡着。更让我难以承受的是,法院的执行人员不停地向我发来督促短信……”

  为解决被执行人难找难题,在区委政法委协调下,清浦法院还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建立执行查控系统。

  七年前,与张某有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应某,变卖法院查封的财产后失踪。通过公安网络查询系统,很快抓获了被执行人,了结了这起长达七年的执行老案。今年以来,借助公安机关查询被执行人及财产763人次,有效促使一百余件案件执结,到位标的一百余万元。目前,与建设、国土、工商等部门的执行协作机制正酝酿合作中,一张更大的执行网络即将形成。

  “形象好”得益“自我严”

  “全省法院系统清案工作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这是2009年以来清浦法院执行局从上级法院捧回的奖牌;

  “市十佳法官”、“个人三等功”、“勤廉标兵”、“优秀公务员”、“市和谐之星”……这是2009年以来清浦法院执行局干警个人获得的各种荣誉。

  信访,是检验司法为民实际效果的“晴雨表”。近年来,清浦法院执行案件数量逐年递增,而涉执信访却逐年下降。

  荣誉及数字的背后,蕴含着执行干警的辛勤劳动和真情付出;老百姓认可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得益于他们的“严格自我”。

  朱传贤,是清浦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2009年初,党组安排他到执行局协助执行。“临时人员”的他,不久便被执行局同志团结协作、不怕吃苦和严格自我的氛围所感染。两年来,他牵头办理了多件社会影响大且涉及当事人多的群体性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9月13日,农历八月十六(中秋节后的第一天)。凌晨1时,朱传贤队长和全体执行干警,早早地便来到了法院做“凌晨行动”前的准备工作。凌晨1时20分,全局人员已整装待发,随着院领导的一声令下,6部警车分片出发。朱传贤带领的小组驱车30分钟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借着黑夜中的圆月,朱传贤和同事们徒步进村,敲开了外出打工的李某的家。十分钟后,睡梦中的李某起床开门,见到突然而至的执行干警,乖乖地履行了还款义务。

  像这样的凌晨行动,清浦法院执行局今年已进行了8次,出动警力300余人次,拘传36名“老赖”,执结20件,和解16件。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清浦法院执行局还时刻把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鸣。去年以来,干警共拒吃请167次,拒收、退还现金及各类消费卡8万余元,无一人次违法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