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谱写社会管理创新大文章
作者:孙海雷 发布时间:2011-10-12 浏览次数:1169
10月9日,江苏省射阳县召开全县社会管理创新现场推进会,全体参会人员现场观摩县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戴道充分肯定了县法院开发区法庭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2009年9月,射阳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为策应沿海大开发和县委中心工作,经省高院批准,由原陈洋人民法庭更名。法庭有干警12名,管辖4镇区3个办事处,分别是开发区、合德、陈洋、海河、阜余、四明、通洋,辖区总人口45万,辖区面积达680多平方公里。开发区人民法庭始终把化解辖区社会矛盾、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贯穿审判工作全程,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同。
建设阳光司法法庭
窗口“惠民”营造便民诉讼的良好氛围。法庭按省院标准设置了诉讼服务站,配置饮水机、老花镜、诉讼指南、等候坐椅等便民措施。提高法庭工作的公开度和亲和力,设置了人民调解室、接待室,张贴“和谐”“诚信”等体现传统息讼文化的提示语,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建立健全上门立案、假日立案、预约立案等制度,依托“诉讼便民站”、“调解室”、“信访接待室”等载体,实行“诉前调解、立案、信访、判后答疑、执行督促”“一站式”服务,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节约老百姓诉讼成本,切实让群众感受到诉讼便利。制定《开发区法庭规范化工作手册》,强化对法庭干警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审判公开制度,3个审判庭都配置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显示、同步记录,让法官的审判行为、当事人诉讼行为都在公开监督之中,建立健全法庭绩效考评机制,推行案件评查责任追究制度,使法庭诉讼服务站建设真正成为“为民之窗、和谐之窗、文明之窗、公信之窗”。
巡回“便民”缩短法庭的地理距离。开展“巡回审判”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切实履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炕头,把法庭审案搬到村头,让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特别是农忙期间,凡是涉及到赡养以及行动不变的当事人均就地进行巡回审理。今年以来通过巡回审理共办结各类案件186件,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的高度评价。
推行审判日记“为民”审判人员记录每起案件的处理情况、开庭日期、送达方式、判决理由等,有效督促审判人员细致耐心办案,确保对每件案件都做到认真谨慎,高度负责,对当事人的询问作出详尽说明,使他们感受到法官的责任心,增强对法官的信任度。根据审判日记便于审判人员对相同、相似案件及时交流,杜绝随意裁量,将案件的审理透明化、公开化,促使审判人员严格自律,营造司法公正廉洁的好氛围。
机制联动预防纠纷
纠纷预防分析。开发区法庭密切关注辖区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建立向地方党委政府发送矛盾纠纷分析月报制或年报制,为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建言献策,从源头上发现和解决问题。2010年初,该庭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中,发现通洋镇农户养殖、育菇类经营中,肆意借贷经营,多数人经营不善无法还贷,导致金融隐患,及时向相关镇区提出司法建议,有效遏制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发生,《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隐患大排查,难题大调研,纠纷大调解》进行报道。
纠纷处理共建。开发区人民法庭与辖区86个村(居)委会、7个派出所、6个司法所签订矛盾纠纷处理共建协议。及时发现辖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研究落实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群体性、非法上访事件。法庭对经手的案件逐案排查,通过网络舆情监控和案件回访等方式,对存在矛盾隐患的案件,分类管理,建立台帐,几年来无一涉诉上访。
事件应急处理。针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时能做到因对迅速、处理果断。今年3月份,通洋办事处工委决定对外公开发包确定通洋第三砖瓦厂新一轮承包人,原承包人董某企图在不参加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欲继续取得该厂的承包经营权,遂从四川凉山地区聘用了39名5个族别少数民族民工来厂打工。因砖瓦厂多次招标不成而流标,从而导致该39名少数民族民工未能上岗,该厂属企业股东唆使该批不明真相的民工至通洋办事处静坐要求解决生计问题,并扬言上省进京上访相挟。该庭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安排专人赶到现场,一边耐心细致地向该批少数民族工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做好思想疏通工作,一边协同地方党委政府积极帮助他们联系、寻找新的工作单位,经过不懈努力,该批工人终于到了其他企业上岗,化解了涉及5个族别39名少数民族民工的群体性事件。
人民群众利益至上
保护民生利益。针对劳动争议、拖欠工人工资等涉及到民生利益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以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为核心,通过诉前调解、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手段,使民生利益得到有效司法保护。今年5月底,盐城双利箱包公司负责人突然携带企业生产设备外逃,导致该公司来自四川、河南、江苏沭阳等地的 18名工人的 9万余元工资无法领取。该批工人情急之下围堵通洋办事处 13天,希望其帮助解决工资问题,并表示要到省、市集体上访。开发区法庭组织迅速精干力量,赶赴现场处置。一方面联合通洋办事处共同安抚工人情绪,指导工人通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开通维权绿色通道,主动联系法律服务所为工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帮助工人追讨工资。协调通洋办事处先行垫付 2.5万元工资,安顿工人回家,对该企业主逃跑所带来的欠工人工资等问题,街道办事处和外地工人亦形成共识。
纠纷诉前调解。对部分案件实行调解程序的前移,动员当事人先行在所在基层的民调组织解决纠纷,把民间矛盾有效在化解在基层,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今年初,承包通洋办事处六塘村一组梨园的农民何某,出于改良梨树品种的目的,因法律意识淡漠,在未与村委会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违反协议规定将全部梨树拔除,除一小部分用于培植梨树苗之外,其余都栽种了经济作物,此举引起了村委会及群众的强烈不满,集体诉至法庭,要求何某承担违约责任。案件受理后,法官对案件详细审查后认为,这起案件主要是由于利益纷争引起的,如果径行判决,虽然能迅速解决问题,但原、被告的双方利益都会受到损害。于是承办人员邀请了当地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员等一同参与调解,最终使双方坐到一起达成何某补偿村委会3.5万元并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使这起案件圆满解决,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维护基层和谐。对可能引起较大纠纷,破坏基层和谐稳定的案件,提前介入、寻找根源,力求从源头上消灭不稳定因素,切实保障基层和谐稳定局面。今年1月28日,辖区建东村一、二、三等14个组88名村民代表,以村委会在原砖瓦厂土地复垦重新发包过程中违规操作,既未征求各生产组意见,也未进行招投标发包,直接将该120亩土地发包给第四、第十八小组使用严重侵害他们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为由提起诉讼。该庭意识到这起案件延续时间长、牵涉范围广、涉及人员多,各方利益相互纠葛,容易产生群体性矛盾。因此在第一时间介入,派出人员听取各方意见,回查历史材料一一详细审查,理顺整起案件的脉络,从源头上寻求解决问题的关键。通过与各方的积极商讨,最终达成共识,以重新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书的方式,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将这起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能动司法服务大局
服务沿海开发。江苏沿海大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大型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引进成为开发区法庭辖区内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庭处理的纠纷类型同时由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等传统类型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劳动争议等类型转变。针对上述特点,法庭专门增设服务沿海大开发“绿色通道”,加大服务沿海大开发工作力度,坚持法律手段与思想疏导相结合,积极化解征地拆迁、项目业主与施工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为辖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县重点工程通港一级公路建设中金海岛渔塘迁让案及五青公路阜余段排除妨碍案,两案被告漫天要价,无理上访,阻扰工程施工,法庭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经联合县内相关部门及时先予执行,顺利保障了两项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相关工作受到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再次对开发区法庭服务辖区经济建设进行了报道。
服务重点企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开发区法庭将服务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服务经济大局的重要内容,为减少地方党委政府在经济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开发区法庭始终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力争通过释法论理和谐化解矛盾纠纷。江苏省500千伏沿海通道变电工程建设经过陈洋镇,3户村民签订拆迁协议后却未依约定搬迁,要求高额补偿。因工程时间紧,工程指挥部提出先于执行申请。开发区法庭受理该案后,先多次组织调解,后通过原村组干部、电工逐户进行用电安全宣传,阐明省委、省政府建设沿海通道变电工程决策意义,及拆迁补偿统一标准内容,3户村民经法官多次释法明理深受感动,先后在规定时间内自己清理拆除完房屋及附属设施。
服务困难企业。射阳县银旺纺织有限公司是个老纺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自 2007年开始,其资产即闲置不用,有十一条生产线因长期停用生锈,工厂陷入瘫痪,从而债务不断。2010年,新洋棉业公司又因银旺公司欠债还不了将其诉到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开发区法庭不是就案办案,简单下判,而是从能动司法的角度出发,运用租赁偿债的新形式,积极解决企业长期债务的困扰问题,提升纠纷解决效果。主动与企业所在地的海河镇政府和诉讼双方企业会谈,达成租赁偿债协议,将银旺纺织公司整体租赁给债权人新洋棉业有限公司经营。半年后,银旺纺织公司偿还了债务,既盘活了资产,安置了就业,又实现了税收,促进了稳定,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