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群众冷暖放心头
作者:朱来宽 发布时间:2011-10-13 浏览次数:1033
2011年9月22日15时,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正在宿城区法院大圩社区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个“背包法庭”是在原、被告住地附近审理,双方当事人在家里吃完午饭后,步行到巡回审判点只需10几分钟,而法官从法院乘车单程需要半个小时左右。
这仅仅是宿城区法院便民诉讼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宿城区法院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理念,把当事人的冷暖时刻记在心中,强化便民诉讼工作,深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创一流服务、争一流业绩,树立了公正、高效、亲民、便民形象。
便民服务 让司法赢得民心
8月16日是宿城区中扬镇的逢集日,巡回法庭的法官们9点钟按时来到了距洋河法庭近40里的办案点,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前来赶集的百姓,听说后纷纷参与旁听,旁听的人挤满了整个院子,足足有200余人。
“之前,要是打官司都得跑到洋河法庭,40多里骑自行车需要两三个小时,早晨五点多钟就得起身,乘公交车来回也得两个多小时,耗时费力。现在,宿城区法院的法官来了,开庭就在家门口,不但方便了,心里也踏实。”刚刚开完庭的当事人毛某心存感激地说。
该院通过出台《宿城区法院便民诉讼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坚持把巡回调解、就地化解矛盾作为终结纠纷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对相邻权、赡养等纠纷案件,有的现场立案、现场审理、现场调解,把调解工作做到社区村组、农户家中、田间地头……还完善远程立案、假日办案、巡回法庭、背包法庭、涉农案件合议庭等一系列做法。今年以来,全院民事法官深入基层调处矛盾纠纷460余件。
“巡回开庭办案仅是一个小举措,关键是坚持群众观点,走好群众路线,法官麻烦点不要紧,群众方便了,急人之困,方便群众是更高层次、更远眼光的方便自己。”宿城区法院院长吴跃华说。
诉讼中心 让当事人更方便
浙商某公司负责人刘某立案后高兴地说“宿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集立案、缴费、信访、导诉、诉前调解、执行为一体的“门诊式”大厅,来诉讼真方便,人民调解员、银行收银员就在身边,这厚厚的一摞诉讼须知和权利义务、风险告知等便民材料……感到很亲切,给人一种信任感,这里的管理规范,法官办案,我很放心。”
擦亮立案、信访、执行“窗口”,成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在宽敞明亮的大厅内,设立导询台,由立案庭一名副庭长值班,负责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引导当事人顺利到达立案窗口;信访接待室每天有一名院领导负责信访接待,解答信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还设置专门的当事人服务区,在大厅的一侧设立便民服务区和当事人等候区,备有各类诉讼样本、纸、笔、桌、椅、饮水机、审判区平面示意图等用具,当事人书写、休息、等候很方便,电子触摸屏、随时查阅各类信息,安装电子显示屏幕,随时公示开庭信息,诉讼费收费办法等信息公开上墙,便利当事人及时查阅……诉讼服务中心涵盖了当事人第一次来法院需要办理诉讼的所有手续,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原告张某诉被告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50余万元,当天上午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后,承办法官在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的同时,联系被告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仅用一个多小时,快速调处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坚持“先调后审,审执结合,快立、快审、快执”在这里已成为大家的工作习惯。
诉调对接 让司法贴近民生
“大爷,您所反映的事情可以由街道办事处调解中心处理,待会儿我们工作人员带您去。”国庆节刚过,一上班幸福街道的李大爷就赶到法院要告子女不赡养,负责立案信访接待的立案庭副庭长王新忠接待了李大爷。李大爷感到很困惑,心想这些法官是怕麻烦吧,不问半斤八两就撵俺走,让俺上街道办。
带着满腹疑虑,李大爷和法院工作人员赶到幸福街道办事处调解中心时,看见儿子、女儿和居委会的调解员都已到了。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子女们主动承认了错误,表示将坚决改正以前对父亲关心不够,以后一定经常到老人面前尽孝,取得了老人的原谅。仅仅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将原本剑拔弩张就要对簿公堂的一家人,又恢复了往日的温馨。
李大爷非常满意地说:“我原以为法院不想管,往外推的事,没想到在街道办调解中心心平气和地就解决了,这可比上法庭撕破脸皮强多了。”
2010年以来,该院会同区司法局,创建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互动的大调解格局,以后相继加强了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衔接、协调与配合,与区劳动局、卫生局、乡镇街道开展了诉调对接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由立案庭一名副庭长任诉调办主任,司法局派驻一名调解员,配备8名工作人员,对诉前纠纷进行诉前引导、分流、送达、以及对外委托或邀请调解、司法确认。
资源共享、良性互动的“大调解”格局的形成,整合了各种资源,形成了矛盾纠纷的预警网络体系,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今年1至9月,该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928件,结案4613件,调、撤案件共2867件,调撤率62.15%,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