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要是没有巡回审判的法官,恐怕我早就不在了。”10月10日上午,面对前来回访的法官,躺在病床上的庞某直抹眼泪。

  几年前,庞某在河北修理挖掘机时腰椎骨折受伤致半身瘫痪,而三被告躲在外地不肯露面。后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到了庞某的家里,组织三被告在原告床前调解。面对原告的严重伤情,原告年迈双亲的眼泪,三被告与原告当场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天一次性捧来21万元现金送到原告的床头。赔偿款的顺利到位,令庞某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在法官的帮助下,庞某再次看到了新的希望,如今他拿到了残疾证,法官帮助他向当地政府申请了社会低保。

  徐州两级法院一贯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司法方式解决纠纷。近年来,他们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巡回开庭在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纠纷、普法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巡回开庭作为法院审判的重要方式予以推广。自2009年开展巡回审判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法院巡回审理各类案件26733件,就地开庭审理案件6640件。

  为确保巡回审判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两级法院大胆创新,积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机制。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订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将巡回审判考核指标纳入对庭长审判管理和法官个人审判业绩考核的范围。新沂市人民法院先后投入资金50余万元,在未设人民法庭的镇全部建立规范化固定巡回审判点,在交警队、劳动局等部门设立了交通事故、医疗损害、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劳动争议等四个专业化巡回审判庭,并在骆马湖建立了独具特色的水上巡回审判庭。贾汪区人民法院率先开通全市首辆巡回审判专用车。泉山区人民法院在辖区内6所小学挂牌设立校园巡回法庭,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巡回审判活动,对广大学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据悉,今年以来,徐州基层法院案件调撤率达到79.69%,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度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