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社区周末法庭开辟司法审判新内涵
作者:米格 发布时间:2011-10-19 浏览次数:1048
中国江苏网10月18日讯(记者米格)“做这样的事情真没良心啊”,“理肯定在原告那边,人活着的时候你们不要房子,人死了没有对证了你们来要房子了,我们看的很明白啊”……10月14日,在江苏南通虹桥街道周末法庭休庭的当口,被告代理人被社区市民你一言我一语数落的很是郁闷。久经沙场的律师还是头一次遭遇这阵势,记者从她的表情里看出她很后悔来到这里为被告辩护,最终反劝被告进行调解。南通社区周末法庭这一审判形式赢得了当地百姓的交口称赞。
八十年代,电影院要放新片时,会在街道张贴电影海报和剧情剧照,吸引着一群一群的人仰头观看,在那个年代看电影在百姓的精神世界中占很大的位置。现如今,百姓更需要的是社会的进步和人际间的公平真理。张贴布告的形式又回到了虹桥街道,每周一次,依然吸引着成群的人,但是布告内容没有图画,取而代之的是将在社区法庭审理的案件名称、案情介绍、承办法官等内容,每次开庭都有近百人参加旁听。审判公开、透明,群众以雪亮的眼睛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的主流,昭示着法律所倡导的价值取向。
虹桥街道三楼的会议厅每到周末便成了法庭,背景墙上高挂国徽,法官席右侧立起一幅巨大的投影屏幕,用于显示证据材料的影印文件,原、被告席分设左右,三席成品字形。听众席第一排是市民陪审员专座,坐在后面的市民旁听都显得很悠闲,打打毛衣,拉拉家常。一个庭开下来,既学习了法律知识,也没落下手中活计。与法院的庭相比,这里不是太安静,市民会根据审判的进行相互交流案情,这样一个极赋生活画面的庭,在法院又怎能看得到。
10月14日下午,虹桥街道周末法庭又开庭了,审理的是于某诉被告王某的房屋产权案。
原告与被告的丈夫龙某是同事,1996年两人分别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解决住房困难。在公司的协调下,龙某将自己房改房出售给公司,得款后另住他处。公司将此房转售给原告,房屋产权归原告所有。1996年4月8日,在公司负责人的见证下,原告向龙某一次性支付15000元,龙某向原告出具了收条,并将房屋钥匙及房屋所有权证交给原告,原告居住该房屋至今。由于当时受房改房有关政策规定的限制,未能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后虽经原告多次催促,龙某总借故拖延。2010年11月,龙某去世后,被告谎称上述房屋的产权证丢失,重新申领并同时变更了房屋所有权证在自己名下,又委托法律服务所以公告形式通知原告,引发诉讼。
此案的困难在于,原告的单位早已经不存在,否则从单位调取证据就简单的多,而龙某去世导致没有对证,证据仅为龙某的一张收据,和单位领导的证明文字。被告律师极具辩才,将这仅有的证据推翻。但是听众席上的群众却看的明明白白,“1996年的房子价格多少,现在房子价格又是多少,这不明摆着的吗!”
庭审程序完毕时,原告同意调解,而被告不同意调解。一休庭,现场顿时炸开了锅,市民陪审员和其他市民纷纷指责被告,都要去“教育”被告律师两句,有说道理的,也有激动的脸红脖子粗指责的。
法官对记者说,在那个年代,人们的物权概念淡薄,而现在这是个比较普遍的案子,平时审理之前,都会定期和市民陪审员座谈,收集他们的意见,将他们的意见融进入审理程序中。老百姓也很欢迎这样的审理形式,上周就有个案子,当时被告不同意调解,判后在庭上打滚撒泼,抓住法官不让走,多亏市民上来按住被告,群起指责,法官才得以脱身,第二天被告跑到法院央求法官不要发判决书,表示同意调解了。
记者了解到,“周末法庭”选取的案件都是发生在老百姓身边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矛盾较为激化的案件,通过放在周末法庭开庭审理,均能取得良好效果。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形成了许多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成法官心中一本本无形的教材。
为使“周末法庭”保持群众的持续参与度,扩大其影响力,法庭在虹桥街道范围内聘请了22位市民陪审员,制订了市民陪审员组织规则。 “周末法庭”在庭审休息期间,法官要向市民陪审员讲解案件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听取市民陪审员对案件认定事实的意见。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邀请市民陪审员协助法官一起做当事人的工作。在协商不成时,法官要请市民陪审员就案件如何判处表决,作为参考,最后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
经过市民陪审员和听众的“工作”,被告律师表示愿意调解,但是要征求被告的意见。当天庭审结束。
今日上午,记者从法院获悉,案件作到了事了人和,当日休庭期间,被告律师与被告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并转达了市民陪审员和旁听群众的意见。后经过商谈,被告同意将房屋产权转归原告所有。10月17日下午,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原告主动提出,如果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将贴补被告8000至10000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讼争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贴补被告10000元,被告三日内协助原告办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如被告不协助办理将强制执行。(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