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开展很好,应当宣传推广”,“风险防控、细化警示点是一大创新!”这是在江苏的全国人大代表申湘琴、陈立昶在10月19日观摩泗阳执法过错分级警示体系后的感言。江苏省宿迁市委政法委也对该院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在全市公检法推广泗阳经验。

  近年来,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在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工作中,深入研究执法办案工作规律与各地司法机关执法过错案例,针对因监督和防范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办案工作过错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例的情况,提出了“节点预警、超前防控”的思路,全面构建以三级警示点为主体的执法过错分级警示体系。按照部门自查、分管副院长审查和党组统一确定的工作原则,该院对各审判条线部门的工作要求、岗位、节点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按照梳理执法事项、明确执法权限、绘制执法工作流程图、排查执法过错警示点、对执法过错警示点等级评估的程序,在审理、执行、立案、警务等执法岗位共确定执法过错警示点164个,其中易造成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级警示点”41个,易造成一般违规违纪行为的“二级警示点”50个,易造成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三级警示点”73个,全面覆盖了审判执行工作流程中的主要环节。

  设立警示点的最终目的在于防范执法过错,对于全院164个执法过错警示点,该院全面落实执法过错防范与监督措施,对所有警示点全部建立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工作规范。在处理案件和工作事项流程中,涉及“一级警示点”的,由监察室会同相关部门定期进行全面督查;涉及“二级警示点”的,监察室进行不定期巡查;涉及“三级警示点”的,由部门负责人检查把关,并定期将情况汇总报监察室。督查中发现存在执法过错问题的,及时进行纠正并落实责任追究措施。

  执行款物交接工作曾经是群众投诉的热点与廉政司法的高危环节,该院将此节点确定为“二级警示点”,制定了专门的《执法款物交接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专人办理、票款分离等程序,监察室加大监督巡查力度,有效避免不规范、不廉洁问题,今年无一起针对该问题的投诉。民一庭副庭长邢军表示:“警示点既是对我们的提醒,也是对我们的关心,让我们在审判中对'风险区域'提前心中有数,帮助我们避免'触雷',让我们更加放心工作。”

  执法过错分级警示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该院案件发改率仅为0.23%,结收案比达97.87%,案件上诉率仅为14.18%,均保持全市最优,连续第六年无干警严重违纪,今年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