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建议推广实施网络便民措施
作者:黄玉宝 发布时间:2008-08-05 浏览次数:1066
近日,不断有媒体报道,法院开展网络便民活动的举措,如《人民法院报》报道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开设了“村村通”司法便民网,使群众不出村便可以享受到法律咨询、远程立案等便捷的司法服务;云南高院把法律规定可以公开的判决书全部上网,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等等。引起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为此该院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建议法院推广实施网络司法便民措施。
首先,网络便民意义重大。该院通过调查认为,法院与时俱进,通过网络开展司法便民活动,不仅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司法成本及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更重要的是,它进一步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能有效地减少和预防潜在的司法问题,提升法院案件审、执质量和效率,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和认同度。
其次,网络便民内容应多元化。该院通过认真调研认为,现在“敢于吃螃蟹”的法院利用网络开展便民活动,大多局限于狭窄范围或者实施单一举措,很少有法院将全部可以公开的项目,都对外发布。因此,该院建议,法院应进一步注重发挥互联网公开、互动的优势,潜心挖掘可以公开的项目,实施如网上预约立案和信访投诉及接待制度,公开法律规定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推行网上案件审、执情况查询,召开网上新闻发布会,实行网上判后答疑,建立网上群众信箱接受大众意见和建议等等,真正起到方便人民群众关切司法要求的目的。
再次,网络便民管理应到位。该院组织人员在互联网上搜寻几家著名法院的网站,发现这些网站大多注重对外的宣传,很少开辟便民版块,有的虽已开辟,但往往不注意时时更新或根本就没有内容反馈。因此,该院建议,落实网络便民措施应做到扎实,既要有“形”又要有“实”,法院应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工作流程和加大责任追究,切实组织人员,及时收集处理,时时更新内容,同时注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将一切有利于人民权益的问题处理好、反馈好和落实好,人民才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