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开通渠道 协调各方形成合力 江苏规范涉执信访促进和谐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8-08-13 浏览次数:3371
针对涉及执行信访的不和谐因素,江苏各地法院今年以来从抓早、抓细、抓深处入手,把建章立制、开通渠道、形成合力,全面化解涉执信访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破解司法难题的一项重要内容,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介绍,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各地法院针对涉执信访难题,寻症结、挖根源、定良策,实行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执行信访案件的“四项制度”,一是通报制度,定期对信访案件进行集中通报;二是合议制度,承办人将信访案件定期提请合议,研究决定执行措施,并限期完成;三是督办制度,所有信访案件都实行督办;四是考核制度,根据信访案件的起因、办理情况、处理结果等事项对承办人进行考核。
由于执行工作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江苏法院在畅通当事人执行救济渠道中,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法醒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对生活困难、急需救助而案件一时无法执行的当事人,采取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向当事人解释案情,做好思想工作,减少执行信访源。对怠于执行、久拖不执和效率不高问题,当事人有权要求执行法院更换案件承办人;对存在地方保护和不当干预的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上级法院指定执行;对执行行为和执行措施有异议的,有权申请上级法院执行机构监督。同时赋予当事人全程的监督权,各级法院公开财产调查、执行措施、财产处置、中止执行理由以及案件执行进度等执行过程中12个方面情况。
涉执信访直接关系到奥运会前后的社会稳定。江苏各级法院积极与党委、人大、政府、当事人单位及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信息收集、交流和反馈联动制度,对有苗头的信息及时作出反应,采取对策并向有关领导机关汇报,为做好息访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在强化常态宣传的基础上,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更加理解、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形成健康、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执行信访中的不和谐因素。
江苏法院保障奥运会化解涉执信访的工作成效显著。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全省法院去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61万件,今年上半年受理12.42万件。去年涉执信访占全年受案总数的0.2%,今年上半年降为0.1%。
(200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