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心妙解千千结-徐州贾汪区法院塔山人民法庭和谐诉讼二三事
作者:刘春华 陈良清 发布时间:2008-08-18 浏览次数:2767
徐州贾汪区法院塔山人民法庭,管辖着塔山等3个镇和1个办事处的18.7万人口。多年来,该庭秉持“和谐诉讼”的执法理念,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做好审判工作,取得了德法并济、案结事了的审判效果。该庭连续3年生效法律文书自觉履行率达90%以上,去年6月被省高级法院评为“民事诉讼调解先进集体”, 该庭审判员王道强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先进个人”。
细察苦衷 让患难夫妻微笑分手
塔山法庭所辖的大多是偏远乡村,农家家长里短的纠纷案件较多,纠纷虽然不大,但对一辈子难得进法院的老百姓而言,每一件每一桩都是大事。塔山法庭的五名法官心里时刻装着百姓,把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妙手巧解农家结,化解家长里短。
今年初,塔山法庭受理了一起丈夫瘫痪在床、妻子起诉离婚的案件。2006初,丁某在外地打工因讨要工钱被人殴打,虽然债台高筑花了十几万元仍未能治愈,造成残疾。瘫痪的丁某因此心绪低落,经常找茬,稍不顺心就辱骂妻子,扬言离婚,要赶妻子走,而妻子没有怪他,仍然细心照料他,他又指责妻子不走是为了得到尚未获赔的赔偿款。妻子实在没有办法,于是把丁某诉到法庭要求离婚。是妻子嫌贫厌瘫贪赔偿钱还是丈夫不知好歹猜疑冤枉妻子?承办此案的孙永福庭长多次到丁某家与他促膝谈心,了解到夫妻俩闹得不可开交的背后却有着一份朴实真挚的情怀:丁某是因感到亏欠妻子太多而故意激怒妻子离婚。
公开事理 让多年邻居消除纠葛
塔山法庭根据当地老百姓爱“认死理儿”的特点,在处理一些疑难复杂的纠纷时,将陪审员陪审、人大代表旁听、电视媒体报道和就地开庭结合起来,把案件审理情况向百姓公开,实现了公平、互谅、和谐的审判结果。
朱某与曹某是多年邻居,去年两人因琐事积下怨气,朱某起诉到塔山法庭,要求判令曹某拆除厨房。从宅基地使用证上看,曹某的厨房确实占用了朱某的部分宅基地,但曹某的厨房早在15年前就建造好了,而双方的宅基地使用证才刚发放了10年。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法庭本可以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由地方政府先行处理,但仍从案结事了、共建和谐的角度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开庭当天,来了不少旁听的群众,主审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向朱某与曹某讲解了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宣传了相邻相亲、互助互谅、和为贵的传统美德。经过现场说法,曹某表示愿意给朱某一定补偿,双方欣然达成谅解协议。
跟踪问询 不留一张“法律白条”
塔山法庭对于调解结案的案件都建立台帐,实行跟踪问询制度,定期主动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调解协议,防止出现“法律白条”。今年上半年,该庭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自动履行率达到70%,既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减轻了法院的执行压力。
去年底,该庭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七旬老汉姚某与儿子对簿公堂。经调解,儿子同意每季度给付姚某赡养费300元。此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法官都打电话提醒姚某的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把当季度的赡养费送到法庭来,然后再由法庭送给姚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