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的一个独立警种,担负着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职责。警务保障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具有强制性特征的工作,它融专业性、实践性、科学性为一体,注重实务,讲求程序规范,环环想扣,细致缜密,是一门需求不断钻研,不断探索的专门学科。

一、司法警察在和谐司法中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文明是进步和社会的多元化,我国的依法治国进程也日趋加快,人民法院正式成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最重要的职能机构,其审判与执行工作也是日趋繁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发布的人民法院受案数量的统计报告,在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队伍人员的数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所受理和解决的各类型案件总数却呈持续上升的发展趋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日益繁重,使得各类型案件对法警的使用频率和使用广度也是急剧增加,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可以说,用警与训警之间的矛盾也是制约司法警察正规化警务训练的重要因素。在司法制度的锐意改革的今天,法院审判工作中司法警察的服务职能不断拓展,警务保障任务也是日趋繁重,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首先是司法警察工件面临视野的拓展和领域的延伸。在新的形势下,司法警察队伍也是将面临一些新型的工作任务,如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开庭、重大执行活动的应付突发性事情等,都离不开司法警察的积极参与。而面对条件下新的审判方式,司法警察领域还将进一步扩大,司法警察工作的视野必须进一步拓展。其次是司法队伍面临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压力。由于司法警察的工件性质、工作对象和工作环境等特殊性,其业务素质相对人民法院其他人员而言也有着特殊要求。作为人民法院重要组织力量的司法警察,面对日趋复杂的执法环境,加强正规化的训练,不断提高法警业务素质,增强队伍的战斗力,以顺利履行日常业务职能的应付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控制等,是保障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也是法院队伍建设中一项艰巨的任务。1992年最高人同法院在授予司法警察警衔仪式上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在抓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为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各级司法警察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充实加强司法警察力量,搞好正规化的训练,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有坚强战斗力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发展是制度规划、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的结合,三者缺一不可。所谓正规化警务训练,是指以“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为指导,保证充分的训练时间和司法警察参训比例,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与司法警察业务密切相关的训练科目的规范化训练模式。正规化的警务训练对于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业务素质与执法水平的提高、保持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是建设现代化司法警察队伍必不可少的条件。

二、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是做好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的重要前提

为了实现司法警察的司法保障职能,有一必要前提??具有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因此,必须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坚持规范化管理,高度重视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政治理论,掌握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打造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威武之师和战斗之师。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的根本基石,作为司法警察来说,在法院中主要属于辅助地位,但是在审判、执行、安全保卫等方面都离不开司法警察的参与,司法警察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这就需要加强思想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务大局的意识;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思想教育树立干警的自律意识,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腐蚀,清正廉洁、严以律己;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感性,提高防范意识,增强保密意识。

2、提高业务技能素养。业务熟练是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基本条件,司法警察的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作为司法警察,既要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又必须具备扎实过硬的身体素质和严明的工作纪律,做到法律业务与警务技能并重。应经常学习民事、刑事、经济、行政以及执行业务知识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定期进行最高院四项规则、体能、擒拿格斗、警械警具使用、实弹射击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等各方面的正规化训练,不断提高警队的整体素质。

3、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完备的制度是司法警察工作有力的保障,应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办案程序,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使司法警察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针对实际情况,把司法警察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并对其责、权、利进行细化量化,做到责任落实、奖惩分明,实现司法警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 提高保障水平

1、加强领导,规范警务管理,建设高素质司法警察队伍。重视对司法警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持从严治警,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倡奉献精神,安心本职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不懈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利用交心谈心,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掌握司法警察思想动态,把讲正气、讲学习、讲政治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矛头,及时妥善解决问题。通过严格细致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建设起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高素质司法警察队伍。

2、严格要求,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警务保障规范化建设。对于刑事值庭、押解的案件要严格细致,加强与刑庭的沟通联系,提前掌握开庭计划,落实押解警力的配备,分配具体任务,确保万无一失。在参与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要注意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过程的科学性、灵活性和执行效果的社会性。针对执行案件类型、性质和被执行人的特点,全面熟悉案情,选准突破口,对症下药,对拒不履行义务或暴力抗法者予以制裁。安全保卫工作是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对扰乱审判办公秩序的人员,司法警察在接到通知后,应果断行动,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干扰,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

3、善于协调,树立全局观念,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法院的各项工作一般都比较规范,又相互联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工作上稍有疏忽,就会影响相关庭室的工作。因此,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与各庭室的沟通和协调,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庭室,取得大家的理解,同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力争快速高效地完成,为院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优质的保障,其他庭室也要积极配合,齐心协力,推动法院整体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

4、强化装备管理,提高保障能力,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司法警察从事的警务保障工作,具有急、难、险、重的特点,风险性、对抗性较强,警务装备是法警执行任务、履行职责的物质基础,没有必要的警务装备,就没有战斗力。要下决心改善警务装备,逐步实现警务装备的现代化,为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同时,要建立健全警力装备的管理工作。所谓警务装备管理,就是警务装备的购置、配备、保管、使用、更新等全过程,这是一个看似简单,但其内涵较为科学严谨的工作,能否与时俱进,能否改善和强化警务装备,与新时期、新要求、新任务的适应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以此来不断提高警务保障能力,使我们能更好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能。

四、强化服务意识 甘当审判配角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这就充分说明了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摆正好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法官的工作,听从法官的指挥,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与保障,这是法警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法警队伍建设得以全面发展的基本载体和生命力所在。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根据条例第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这就是说,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或执行案件活动中,法官是代表国家法律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是处于主导地位的,司法警察所履行的职责固然也是法律所赋予的,但它有一个前提,就是要“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这就很明确,法官是主角,司法警察是配角。这个问题在审判活动中很明确。但在执行活动中,情况就不是那么地好把握。一种情况是有一种模糊认识,认为司法警察反正是配角,无非是站站场子,摆摆样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另一种情况则是既然执行活动带有强制性,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就应当使尽手段,直接干预,甚至有越俎代疱的现象。其实这都是不对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认真履行执行法官的各项指令,积极配合执行法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安全防范工作等,以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圆满完成。每一名司法警察都应当牢固树立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思想,拓展服务领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肃执法,热情服务。可以这么说,司法警察只有立足“服务”,当好“配角”,才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

首先在通过转变观念,从思想上摈弃以往的陈旧观念,确立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以崭新的思维方式去应对司法现代化对司法警察工件提出的新问题、新要求。如在保障功能上实现从“重刑轻民”到“全面保障”的转变,在工作重点上实现从防止人犯脱逃转移到全面营造法庭庄严氛围的转变,切实将司法警察的工件提升到更高的层面。

其次,我们要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从根本提高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强代管理和考核,端正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二是加大培训和训练力度,提高职业能力特别是灵活应变能力。三是从优待警,科技强警,重视法警队伍的物资装备建设,为法警队伍的成长和成熟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和可靠保障。

惟其如此,才能使司法警察队伍实现走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道路,从而真正为法院的审判、执行等保障工作提供全面、优质而可靠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