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行政审判工作如何正确处理“官民关系”的法律思考
作者:张明广 发布时间:2008-08-25 浏览次数:1234
作为一名行政审判法官,曾不止一次的看到了政府行政部门开展工作和群众利益之间形成的冲突,行政审判工作如何正确处理“官民关系”也就成了日常思考的问题。
因为听说了《大法官》电视连续剧中有一起“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反映得很深刻,就急忙的托朋友买了一套光盘,在一个相对空闲的周末,一个人认真的看了一遍。剧中,有这样一个案例:金城县人民政府为捞取政绩,强令推广大棚莱种植,要求农民铲掉粮食作物,改种蔬菜,结果某村土地因不适宜种植蔬菜,导致农民遭受重大经济损失,200余户农民无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县政府赔偿经济损失。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政府侵犯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案件的审理贯穿该剧的始终,可以说是剧中的重头戏。从剧情来看, 虽然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到了重重阻力和困难,但最终不畏强权,公正执法,还给了老百姓一个公道。
看了上面的剧情 ,我想起了我们自己曾处理过的一个案件,很类似,就是地方政府推广种植“日本大萝卜”,后来收成非常好,但市场却不好,农民用车拉着那么多的萝卜,去政府大院请愿,形成了激烈的矛盾冲突,后来矛盾形成了诉讼,来到法院进行处理,我们也是经过了很艰难的处理过程,最终形成了一个政府和群众都满意的方案。群众得到了部分的补偿,政府也吸取了教训,市场是一本活教材,不是靠一纸政令就可以呼风唤雨的。案件的意义不止是在案件内部,更重要的是,我们通过行政诉讼正确的处理了新时期的官民关系。
正因为《大法官》一戏中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才彰显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而且它还向人民法院特别是广大行政审判法官提出了一个深刻的历史命题,那就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如何利用手中的审判权去解决党群关系问题,如何来化解官民矛盾问题。
记得剧中还有这样一个场面,新任院长陈默雷和曾任院长杨铁如去拜访老院长,老院长对农民因与县政府打官司得不到公正及时审理而围堵法院大门一事正忧心忡忡,感慨万分。电视的背景音乐??《十送红军》,更使我们想到了今昔党群关系的鲜明对比,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密切联系群众一直是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最重要的是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各级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但不知从何时起,党的这一优艮作风在某些地方走了样,变了味,成了形式主义,类似剧中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的情况时有发生,可以说是脱离了群众、严重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
行政审判有不同于其他审判工作的自身特点, 当事人一方多是普通公民,而另一方则是拥有强大行政权力的各级政府部门,双方的地位实际上是不对等的,行政审判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职能的意义尤显重要。
具体来说,行政审判应当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密切官民关系:
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文明。特别是要加强对行政审判法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四不为”的廉政新机制,确保秉公用权,廉洁司法,树立行政审判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认真落实便民诉讼措施。要关心群众的所需所想,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向当事人告知起诉条件、举证要求、审判程序和诉讼风险等事项。解决当事人“不会告”的问题。认真执行新的诉讼收费办法,杜绝乱收费行为,加强司法救助。
三是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广大行政审判法官应时时处处事事以维护人民利益为重,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工作,努力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
四是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人民内部矛盾,衡量行政审判工作的成效,最重要的是看是否解决了行政纠纷,是否理顺了群众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因此.行政审判工作必须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同时,按照“和谐司法”的要求,把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主线,坚持判决与协调相结合、公正与和谐相统一,努力实现“定纷止争、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