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心态”铸人生-记睢宁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韩宁
作者:叶利成 乔昌运 鲁开凌 发布时间:2008-11-18 浏览次数:2979
他,
韩宁,1985年考入睢宁法院工作,现年已过40又5,先后任过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科长等职务。1994年9月,因工作需要,组织上把他从审判岗位调到执行庭工作,自此,在执行岗位上一干就是15个春秋。15年来,他先后四次被徐州市中级法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个人,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六次被所在法院评为执行标兵或办案能手。荣誉的光环不但未使他骄傲自满,恰恰更加激发了他的工作热情。2008年1至10月,他个人执结各类案件142件,执行标的到位额762.6746万元,执行投诉率为“0”,在同行中,他的工作绩效遥遥领先,成了执行法官中的“先行者”。
以平常之心对待自己
蹉跎的岁月和艰辛的执行工作,已让他霜染两鬓,额上爬满了皱纹。与他一同进法院工作的同志,甚至比他晚进法院好多年的同志,相继都被组织任命为副科级、正科级干部,有的早已走上了院、庭领导岗位,惟独他至今仍是科员级。2004年基层法院执行局成立后,内设机构为“两庭一科”,2006年8月他才当上了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同志们都为他鸣不平,家属、孩子都埋怨他“太憨”,亲戚、朋友都说他“不会来事”。可他自己可不这样认为,每当好心的亲戚、朋友和亲人们为他鸣不平的时候,他总是笑着对他们说:“现在我很满足。”一句朴实无华的话语,平息了众多好心人的议论和评价,一颗平常之心,荡涤了他心中所有的障碍。
以谦卑之心对待百姓
在法官与百姓之间,他经常换位思考,始终把老百姓当作自己的衣食父母,主动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把群众的忧患当作自己的忧患来化解;以寝食难安的精神对待执行申请人的司法需求,以食不甘味的思想对待百姓的困难。审时度势,不断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创新执行方法。每当遇到棘手难案时,他总是以百姓的视野去看待问题,以百姓的感情去处理案件,化解矛盾和纠纷,直至百姓满意为止,力争使自己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老百姓贴心人。2007年10月,张某诉刘某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书载明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被告刘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医药费1056元、护理费289元、误工费383元和差旅费132元,合计186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某自视其家族大,人口多,劳力壮,势力强,虽经张某多次索要,刘某某硬是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无奈,张某于2008年3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韩宁同志接手之后,经过认真阅卷和分析案情,他发现,从不大的标的额和平常的案情中,折射出被执行人向法律挑战和与法官较量的强硬心理。他面对申请人殷切的求助目光和庄严的国徽、天平,他反复问自己:“法官是干什么的?我又是干什么的?”,“人民法院绝不容忍以强凌弱的势力横行下去!”。为使此案在最短的执限内结案,让债权人合法利益得以最快的实现,韩法官先后三次带领执行助理和书记员前往被执行人刘某某家中“拜访”。前两次去,尽管韩法官苦口婆心地向他们明法析理,阐明不履行法律义务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刘某某非但听不进去,反而情绪激动,态度强硬,并恶狠狠地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随便你们怎么办吧”。随同办案的执行助理和书记员,看在眼里,气在心里,急在手上,要求韩法官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可韩法官仍坚持用说服教育的方式解决。他对随同办案的同志说:“他们毕竟也是贫民百姓,他的态度之所以强硬,说明我们的道理还没讲明,法律宣传还不到位,我们再耐心一些,滴水穿石、刚柔相济嘛”。可能是因为和谐司法,人性化执行,感化了被执行人。当第三次到被执行人家中时,刘某某与其家人的态度就有所转变了,不但不蛮横,反而流露出一种对法官的感激之情。刘某某紧紧握着韩法官的手,低声慢语地说:“我对您们几次使性子、耍态度,您们不但没有拘留我,反而给我讲明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和法律知识,实际我是硬在脸上软在心里,我现在就把钱拿给您们。同时也请您们相信,今后,我会处理好邻里之间关系的,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嘛”。至此,该案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以炽热之心对待事业
在睢宁法院从事执行工作的同事中,韩法官已是年近半百的老同志了,且在又苦又累又有风险的执行岗位上拼搏了15个春秋。组织和同志们从关心和爱护的角度出发,都想把韩宁同志从执行一线上调出来,好让他放松一下。执行局成立后,于2006年8月,组织上任命他为执行综合科副科长,让他做一些执行辅助性工作。但他一方面从内心里感谢组织和同志们对自己的关爱,另一方面他硬是请求领导把自己留在执行岗位上。领导基于他的真诚,便答应了他,继续让他在执行岗位上挑大梁。平日里,他总是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对执行事业充满着必胜的信念,不畏艰辛,以苦为乐,勇挑重担。在他的工作日程里,从没有午休和节假日之说;不管是本地执行还是到外地办案,无论是白天执行还是深夜行动,不管是风餐露宿还是长途跋涉,他都义无返顾,始终冲锋陷阵在执行第一线。15年来,凭借着他对执行事业的炽热之心和对百姓的敬畏之情,风雨兼程,跑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行程近百万公里,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实践着古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教诲。时间追溯到2007年12月,他接手某民营企业申请执行李某货款纠纷一案时,得知债务人为躲避还债,变卖了家庭所有财产之后,在三个月之前就已举家外出,至今下落不明。执行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只好以公告送达方式处理。公告期满后,仍无音信。此案已临近执行期限,申请人发愁,承办此案的法官韩宁同志更急。后经申请人多方寻查,得知被执行人李某的临时住所地,在淮安市郊某一村庄。信息就是号角,案情就是命令!为不失执行的有利时机,确保安全而顺利地执结此案,他和同志认真分析研究,周密制定可行性方案。一切准备就绪之后,他带领同志们于当天深夜12点出发,赶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已是凌晨3点50分。冬天的凌晨,天是漆黑漆黑的,在他的带领下,同志们不畏饥饿寒冷,不畏一路奔波劳顿,为不“打草惊蛇”,确保万无一失,一举攻克此案,韩法官按照预定的方案,严密布控。凛冽的北风,打透了棉衣,冰冷的夜,冻红了同志们双夹,大家全然不顾,一动不动地守侯在被执行人住所地附近。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天也渐渐的发亮了,大家按照韩宁同志的指挥和事先分工,便开始了分头行动。咚---咚---咚,敲门声划破了清晨的宁静,村庄上犬声四起,一个年方50岁的男子,披着棉衣前来开门,睡眼惺忪地问:“你们找谁呀?”。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情况以及被执行人的面相特征,一眼便认出来了,开门的男子正是被执行人李某。敲门的法官随即回应:“找的就是你,你叫刘明太吗?我们是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请你看看我们的执行公务证件,你欠三利机电有限公司的货款是不是事实?”。意想不到的李某,顿时乱了方寸,嘴里不停地说:“是事实,是事实----”。“那你就跟我们走一趟吧”!随将被执行人李某带上警车,凯旋睢宁。在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的第五天,李某的胞弟二人及其妻子就沉不住气了,经多方筹集,将判决书确定的123576元欠款一次性交到了法院。此案顺利地执结了,申请人的锦旗送来了,鞭炮声震耳欲聋,久久地回荡在睢宁法院的上空。但由于严冬的残酷,黑夜的无情,加之精神的高度紧张和一天一夜的饥饿劳碌地奔波,韩宁同志病倒了,嗓子沙哑,高烧不退,领导和同志们都劝他赶紧去看医生。但他笑着对大家说:“案结事了了,申请人的权利实现了,我的病自然会痊愈的”。就这样,他又投入了新的工作。
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
“权利是人民给的,不能为人民掌好、用好手中的司法权,就不配做一名人民法官”。韩宁同志经常这样告诫自己和说服说情者。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总有一些人的思想整日处于混沌、迷茫状态,似乎不掺杂人情观念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对于掌握司法权的法官们来说,遇到这样的事情就更是司通见惯了,案子到法院之后,说情者纷至沓来,打招呼也大有人在。说白了,这就是一种观念上的腐败。在司法实践中,韩宁同志坚持清正廉洁,慎终如始,从不滥用手中的权力,经得住人情、金钱的诱惑,经得起世俗观念和司法腐败的挑战和考验,自觉把公正、公平办案作为自己不懈的追求。他是土生土长的睢宁人,乡情、亲情、友情使他深深热爱和眷恋着这块土地,但也使他的职业生涯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考验。2006年10月,他在办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案件接手后,就遇到了一桩巧事,前来说情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老父亲。父亲告诉他:“被执行人是我一名得意的学生,案子正好在你手里,能不能把案子往后拖一拖,世界上的事情都是一拖了之的,处理事情不能太死板,也要适当的讲究灵活性”。父亲的话,如同一颗炸弹,使他的头脑轰轰作响。沉思半晌之后,他对父亲说:“不听您的话,这不能算是儿子不孝。记得从我呀呀学语的那一天起,您老人家就教诲我们长大后,要做一个公道、正直、有益于人民的人,做党和人民事业的强者。今天您怎能忘记了呢?您一辈子为人师表,难道您是老糊涂了吗?现在,我是一名法官,法官只能服从法律,即使交往再深,人情再大、关系再近,也不能亵渎法律的尊严啊。况且,判决已经生效,案子业已进入了执行环节,怎能用一个‘拖’字了得?”。听了儿子的一席,父亲似乎醒悟了,再没说什么。此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9天。案子执结了,权利人的诉求实现了。为感谢他,申请人经多方打听,找到了韩法官的家,给他送去两条“苏牌”高级香烟,并恳切地说:“您秉公执法、不徇私情,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您一定要收下!”
“公正执法是我的职责,把烟拿回去吧,收了你的东西,我的良心会受到谴责的。”就这样,韩宁同志一次又一次拒绝了亲友的说情和当事人表示的“好处”。
以包容之心对待当事人
“我交了执行费用,法院就得给我执行,否则,我就投诉你”。很多案件申请人都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要求执行法官的。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执行工作并不像当事人想象的那么简单。由于受“执行难”等因素的困扰和影响,致使很多案件难以在法律规定的执限内结案。当他们的诉求不能顺利实现时,便对法官产生了一些胡乱猜疑,并以各种不同方式向上级法院或相关部门的领导投诉法官,状告其不作为。每当遇到此类事情时,韩宁同志不但不发火,总是以包容之心对待当事人的不理解、不冷静,主动找当事人沟通思想,耐心地向其释法析理,把情、理、法相并用,以法官的朴实情感,化解了当事人与执行法官之间的一个又一个误解,平息了一起又一起信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