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举行“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先进事迹报告会[图文]
发布时间:2003-12-04 浏览次数: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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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下午,省法院在二楼大礼堂隆重举行了“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先进事迹报告会。省法院部分领导和省法院机关干警参加了报告会。 参加报告的先进典型有:在团省委等14个省级单位联合组织开展的第三届“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吴猛,被评为“江苏省优秀青年卫士”的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陈炜、涟水县人民法院院长助理兼民庭庭长颜赤。3位先进典型分别从不同的方面介绍了他们立足审判岗位,爱岗敬业,公正司法,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先进事迹。他们的事迹生动感人,催人奋进,赢得了听众阵阵热烈的掌声。 省法院蔡则民同志主持会议,副院长孙南申在会上讲了话。他指出,在第三届“江苏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中受到表彰的3位法官,都是长期工作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并以自已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尊重,赢得了人民群众高度评价的优秀法官。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反映了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忠于职守、甘于奉献、钻研业务、廉洁奉公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再一次充分说明,全省法院队伍是一支坚强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是一支能够胜任当前复杂繁重的法院工作任务,经得住大风大浪考验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群众完全能够值得信赖和依靠的队伍。他们受到表彰,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光荣,也是全省法院、全体法官、广大干警的光荣,体现了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官的充分肯定和殷切期望! 孙南申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树立正面典型,宣传先进事迹,是人民法院政治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全省法院今年开展的“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成果的需要,这必将对全省法院队伍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有利于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增强人民法院司法权威。近年来,全省法院重视正面典型的宣传工作,先后宣传过优秀法官罗学文、张勇等一批先进典型,在法院内部和社会上均取得了很好的反响。这次,3位法官又获得了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的光荣称号。我们不仅要在省法院举行事迹报告会,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还要组成巡回团到中院去宣讲。要通过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为人民法院的发展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素质保证和舆论支持。希望全省法院广大干警以“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为榜样,学习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学习他们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的精神,学习他们廉洁奉公、刚正不阿的精神,学习他们克服困难、顶住压力、坚持严肃执法的精神,学习他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司法为民,扎实工作,为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为进一步开创江苏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报告会上,省法院田幸副院长宣读了省法院的记功表彰决定。省法院领导向荣获“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的吴猛颁发了一等功奖章、证书,向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卫士”的陈炜、颜赤分别颁发了二等功奖章、证书。 | |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文章作者:政治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