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审结一起婚外恋引发的绑架案
发布时间:2003-12-19 浏览次数:3878
情人拒绝与其私奔并躲了起来,痴情男子冯志(化名)失去理智将情人的弟媳??一位已怀孕9个月的少妇劫持,以逼情人现身。近日,南京市建邺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冯志有期徒刑12年。
年轻房客 爱上少妇
28岁的南京人丽梅(化名)在儿子出生后与丈夫闹离婚,搬回到建邺区的娘家居住。在此期间,丽梅认识了在父母家居住的新房客??25岁的安徽青年冯志。在日常来往中,两人互生好感。
此后两人关系急剧增温,并于今年6月演变成地下情人。冯志多次提出要丽梅与其私奔到安徽老家。然而,丽梅觉得冯志的脾气不太好,又放不下自己的孩子,遂拒绝了冯的要求,并逐渐疏远冯志。
情人“失踪” 绑架孕妇
今年9月8日傍晚6点,喝了些酒的冯志携刀来到丽梅娘家找情人未果。此时丽梅的弟媳,已怀孕9个月的如云(化名)正在一楼卧室休息。冯志于是将如云控制在卧室内,放言如果丽梅不回家,他就不放过如云。
警方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力劝冯志将如云放了,冯志不答应。丽梅和其弟弟即如云的丈夫闻讯赶来,在室外继续劝解冯志,冯志反而割下如云的一缕头发,称丽梅再不进来就要杀如云。丽梅急得将手伸进窗户想夺冯志手中的刀。不料,冯志隔窗将丽梅的手臂划破,丽梅痛苦地大喊:“让我进去换如云吧。”警方为了丽梅的安全制止了她的要求。
心理崩溃 束手就擒
僵持至晚上10点半左右,冯志一手扼住如云的颈部,一手持刀架在其颈上,慢慢走出卧室。冯志退着退着,竟退至房子旁的池塘边,被警察堵住,冯志把如云带倒在地后将刀丢进池塘,随即就擒。
庭审中,一脸憔悴的冯志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只是强调当时他很绝望,并不想伤害无辜的如云。据悉,在这起绑架事件中,饱受惊吓的如云幸好身体无大碍,已于今年10月2日顺利产下一女婴。
年轻房客 爱上少妇
28岁的南京人丽梅(化名)在儿子出生后与丈夫闹离婚,搬回到建邺区的娘家居住。在此期间,丽梅认识了在父母家居住的新房客??25岁的安徽青年冯志。在日常来往中,两人互生好感。
此后两人关系急剧增温,并于今年6月演变成地下情人。冯志多次提出要丽梅与其私奔到安徽老家。然而,丽梅觉得冯志的脾气不太好,又放不下自己的孩子,遂拒绝了冯的要求,并逐渐疏远冯志。
情人“失踪” 绑架孕妇
今年9月8日傍晚6点,喝了些酒的冯志携刀来到丽梅娘家找情人未果。此时丽梅的弟媳,已怀孕9个月的如云(化名)正在一楼卧室休息。冯志于是将如云控制在卧室内,放言如果丽梅不回家,他就不放过如云。
警方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力劝冯志将如云放了,冯志不答应。丽梅和其弟弟即如云的丈夫闻讯赶来,在室外继续劝解冯志,冯志反而割下如云的一缕头发,称丽梅再不进来就要杀如云。丽梅急得将手伸进窗户想夺冯志手中的刀。不料,冯志隔窗将丽梅的手臂划破,丽梅痛苦地大喊:“让我进去换如云吧。”警方为了丽梅的安全制止了她的要求。
心理崩溃 束手就擒
僵持至晚上10点半左右,冯志一手扼住如云的颈部,一手持刀架在其颈上,慢慢走出卧室。冯志退着退着,竟退至房子旁的池塘边,被警察堵住,冯志把如云带倒在地后将刀丢进池塘,随即就擒。
庭审中,一脸憔悴的冯志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只是强调当时他很绝望,并不想伤害无辜的如云。据悉,在这起绑架事件中,饱受惊吓的如云幸好身体无大碍,已于今年10月2日顺利产下一女婴。
文章出处: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建 刑、春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