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连续第8年赴省未管所开展“正苗工程”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1-25 浏览次数:1108
本网南京讯:日前,市法院副院长吴文康率刑一庭和全市法院少年庭部分法官联合团市委共同赴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连续第8年在南京籍未成年犯中开展“正苗工程”活动。活动中,市法院、团市委共同对2009年度改造表现良好的5名未成年犯进行了表彰奖励,向全体南京籍未成年犯赠送了法律、心理书籍和学习生活用品等。在市法院的组织下,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院学员与未成年犯同台演出节目联欢。最后,参加活动的同志与未成年犯进行了谈心交流,帮助解决他们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生活、法律、心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