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分析外来人员团伙犯罪成因提出防控建议
发布时间:2004-02-12 浏览次数:2860
近年来,外来民工的大量涌入,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外来人员犯罪案件,特别是团伙犯罪案件也呈上升趋势。据统计,锡山区3人以上外来人员共同犯罪案件,2001年为28件100人,2002年为22件84人,2003年为28件130人;其中,财产类犯罪及斗殴类犯罪案件所占比例较大,2003年盗窃、抢劫案件21件91人,诈骗3件18人,聚众斗殴3件18人,故意伤害1件三人。分析这些案件的成因,主要是: 第一,外来人员普遍文化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被告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95%以上为初中以下,文盲也大有人在。对法律的无知,使他们在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后尚不自知,特别是在外来打工人员之间的斗殴现象时有发生,有人甚至认为这在他们老家是经常发生的小事,想不明白到了这儿怎么变成了犯罪。 第二,愚昧、落后的帮派意识。外来人员为了能在异乡站住脚跟,往往拉帮结派。出自同一地区的宗族、朋友、同乡结成一个帮派,"一人有难,八方相助"。这本无可厚非,但这个"难"往往不是经济、生活的困难,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人际关系冲突的"难",往往一人发生纠纷后,其他人或出于乡情、或觉他乡无聊为寻求一点刺激,而采用拳脚、棍棒等极端手段,不计后果地盲目相助。如在辖区影响颇大的贵州人和江苏泗洪人大规模械斗案件,双方并无什么大的矛盾,多数参与者是出于乡情,跟着助助威,于是一呼百应,又借着酒劲,发生了大规模的斗殴事件,造成了严重后果。 第三,暴富的诱惑,使那些好逸恶劳的外来人员臭味相投地形成相对固定的犯罪集团,相互分工,长期、多次进行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 第四,长期以来对外来人员存在的排斥、歧视现象及目前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不到位,也是外来人员犯罪案件增加的原因。 预防和控制外来人员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部分,需要从多角度介入。有三个方面需要加强: 一是加强教育,从源头上杜绝犯罪现象发生。对外来人员的教育应构筑双向长效机制。一方面,外来人员流出地区应全面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流出人员的文化素质;另一方面,流入地区也应加强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 二是改善外来人员就业环境及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改善外来人员就业、生活的社会环境,杜绝歧视和不公平对待,畅通外来人员就业、上学渠道;建立外来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外来人员低保、医疗、失业救助制度。 三是完善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模式。整合社区、乡镇等多级管理力量,完善外来人口登记制度,建立人口流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外来人口中无业游民的控制和管理,坚决打击其犯罪行为。同时,也要消除人口流动的户籍壁垒,鼓励和帮助外来人员真正融入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 |
文章出处:昆山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