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发出表彰决定,为淮安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消息传来,淮安中院上下无不为之振奋:只要团结一心,奋发有为,党组提出的“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一)

  多年来,淮安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基层基础建设等,均取得了长足进步,不仅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目标考评、软环境评比、扶贫帮困、招商引资等,凡淮安市委、市政府组织的评比项目,总会看到淮安法院“榜上有名”。

  然而,2005年之前,在一年一度的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组织的条线集体综合评比表彰中,却很少有“淮安法院”的份。

  原因何在?一是硬件上,淮安法院的“两庭”建设处于全省落后水平,“外观”上就有矮人半截的感觉;二是在队伍建设上,由于经济欠发达,不仅高学历人才引不到,而且现有法官中,不少同志还要想方设法地调离淮安。

  2003年起,淮安中院党组卧薪尝胆,坚持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人才培养,决心为淮安法院的腾飞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年的奋斗,市中院和7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办公综合楼异地重建,没有异地重建的法院也进行了扩建。16个基层人民法庭或异地重建,或就地改扩建,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七年的探索,采取公务员招录和联手院校在职培养等方法,全市法院法官的知识结构得到较大改善,并已接近本省发达地区法院的水平。

  (二)

  2008年2月,新一届淮安中院党组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党组书记、院长刘华指出:“我们已经具备了争先创优的基础,今后要放眼全省乃至全国来寻找我们的定位,明确我们的目标。”

  不久,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中院党组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奋斗目标:“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

  “全省创一流”,即:一流的审判业绩、一流的法院管理、一流的法官队伍,一流的司法形象。

  两年来,全市法院用行动和事实,不断向淮安市委、人民群众和上级法院交上一份份优秀答卷。

  “十百千”法律宣讲和“百场庭审观摩”、“百场就案讲法”、“百件司法建议”、“百场巡回审判”“四百工程”活动如火如荼,全市约有20余万人参与其中并从中受益;法官联系企业、联系村居、法院领导挂钩重点项目的“两联一挂”活动在全市推开,形成了覆盖1489家企业和439个村(居)的联系网络,市委书记刘永忠、政法委书记王友富分别作出批示,对此大加赞赏。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院及时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房地产开发等城建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和《关于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依法妥善审理涉企案件的意见》,一大批由法人代表“弃企避债”引发的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行每月一次的“法院开放日”活动,每次接待参观群众500人次以上。

  在全省甚至全国法院,说起审判绩效,每每会提到淮安法院。因为淮安法院的审判绩效在全省考评中,已经连续六年位居前列,成为各地法院争相学习和赶超的对象。2009年,在全省13个地级市审判绩效考核评比中,淮安法院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夺得头筹:共29项审判质效指标,淮安中院和淮安基层法院分别有13项和11项指标列全省前三位。

  去年10月,省法院巡视组在淮安对中院领导班子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巡查活动。通过走访座谈、个别谈话、打分测评、问卷调查和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淮安法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考查。考查结果,不仅让巡视组成员大感意外,也令省院党组对淮安法院有了更加全新的认识:淮安中院领导班子工作思路清晰,大局意识强,核心作用明显,团结互助好,围绕目标实干,队伍管理严格,注重政治建设和勤政廉政。是近年来班子配备齐整,知识结构互补,工作实绩突出,各方面反映很好的一届领导班子。

  淮安法院社会赞誉度也在逐年提高。在省统计部门对2009年全省法院“公众满意度”调查中,淮安法院公众满意率为98.3%。

  (三)

  2005年以来,省高院已先后两次为淮安中院记集体三等功。这次为淮安中院记集体二等功,是省院党组对淮安法院综合工作的肯定,进一步坚定了淮安法院“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的信心。

  已经过去的2010年上半年,淮安法院的各项工作可以说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一院一亮点,一线一特色。”这是中院党组于今年初向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提出的目标,全市法院上下正按照各自的目标奋力拼搏。

  功能配套、便利高效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立案救助、执行救助、网上法院等惠民实事,件件深入人心,普受社会赞誉。

  中院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法官办案解民忧”,清河法院的“受案缘何大幅减少”、“用数字说话”,金湖法院的“两联一挂”,淮阴法院的“用法律温暖孩子的心”,洪泽法院的“老子山下的繁荣与宁静”,涟水法院的“礼仪教育提升法官形象”等一批先进经验被《人民法院报》推向全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淮安法院的干警们相信,在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不久的将来,“全国争先进”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