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全市法院现已建立覆盖法院、庭室、法官三个层面的涉诉矛盾考评网络,通过对质量指标、审限节点软件的研发,实现指标实时通报、节点自动跟踪、业绩自动考评,上诉、申诉、发改、投诉、信访情况自动生成,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直接挂钩  ……。”

  面对媒体的采访,谈起南通法院审判管理的新变化,中院审管办陈主任侃侃而谈。近年来,为有效地提升审判质效,南通法院将息诉解纷作为法院最大的责任,依托审管工作这个平台,以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模式,促进法院司法水平的提升。

  确立一条工作主线

  早在去年11月,市中院党组一班人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谋划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思路,确定将“深化调解年”活动作为2010年的全市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工作主线,制定《全市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工作暨调解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实施办法》,建立了由8项调解工作指标和12项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完善了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和深化调解工作的检查、通报、考评机制。在出台调解考评指标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流程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了涉诉信访案件的管理程序和信访责任倒查规则,明确了涉诉信访案件原承办人责任制的处理流程,专门开发了涉诉信访管理系统软件,审管办扎口信访案件的结案管理,对各类信访案件的化解情况进行专项通报、考评和奖惩,使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状态处于软件流程的全面监控之下。“这个紧箍咒看来是套牢了!”提起这项规定,法官们风趣地说。考核制度的推行,带来了可喜的进步,今年1至5月,2010年1-5月,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合计为83.16%,同比上升9.29%。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息诉服判率达到94.2%,居全省第一位。

  权力监督带来双赢

  “您的行为已被亮黄牌,请引起注意,及时纠正!”这是该院审管办工作人员对某法官发出的黄牌警示提醒。对法官审判权行使的监督管理,及时警示、教育、纠正法官行使审判权时的不当行为,防患于未然,是该院推出的又一得力举措。他们制定出台了《法官审判权行使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共计十条,构建一个关心保护法官、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的预警机制。明确法官在行使审判权中出现案件差错、违纪投诉、拖延办案、擅定案件、程序违法、业外行为不正等六种情形时给予被黄牌、红牌警示的规定,对情况严重,不适宜从事审判工作的调离岗位或暂停审权判,这些措施实现了审管职能与纪检职能的互补,加上与纪检部门联手开展投诉案件案件的质量评查,实现监督合力。《暂行规定》将监督结果与岗位目标考核直接挂钩,既提升了审判质效又保护了法官,推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使法官的审判权行使如鱼缸中的金鱼纤毫毕现,使他们不能也不敢走“高压线”。今年1-5月,全市法院不服生效裁判向省院及本院申诉、申请再审数为186件,去年同期为268件,同比下降30.6%,全市法院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61%,同比下降0.22%。

  多举措创新旨在为民

  “审判管理就是要创新平台,多做人民满意的实事!”这是南通法院一行人的共识。南通法院将民事诉讼发生率推动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中。海安法院定期将各镇每季度发案情况向县四套班子、县政法委、各镇通报一次,为党委和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决策参考依据,助推各镇的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基层法院通过邀请市民法官、派遣片区法官、设立社区诉前调解工作站、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参与沿江沿海开发、重大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开展劳资矛盾、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巡回审判等形式,排查、分流、化解诉前矛盾。今年,中央督察组在视察南通法院时称赞南通的诉前调解工作,是地方政府的好“顾问”、人民群众的好“娘舅”、经济发展的好“帮手”。市中院审管办也先后二次荣获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后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和集体二等功。

  路漫漫其修远兮,一路走来伴随着多少探索和努力,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指引下,南通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前进的脚步还将更加铿锵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