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首创刑案远程审理
作者:周超 发布时间:2010-07-06 浏览次数:1658
7月1日上午9时,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内,通过摄像头、话筒、显示器,常州中院刑庭的法官与远在溧阳的被告人跨越近百公里的距离实现面对面的对话。此次刑事案件网上远程开庭在江苏范围内尚属首次。
此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刑事抗诉案件,被告人朱某在溧阳大酒店窃取他人公文包一只,内有人民币3200元、香烟提货券及白酒提货券若干。朱某当即提走软盒“中华”香烟20条并于次日再次提货时,被守候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溧阳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将其未能提货部分认定为犯罪未遂并作出判决,常州检察院对此提起抗诉,并由常州中院刑庭审理此案。
上午9时,案件审理正式开始。被告人朱某在法警的押解下走进了溧阳法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常州中院审判庭的大屏幕上立即显示被告人朱某的画面。与此同时,溧阳法院十三审判庭中的大屏幕也显示出了三名法官及两名公诉人的画面。法官、检察官以及被告人三方通过视频交流。半小时后,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闭庭。之后,书记员通过电子邮件,将庭审笔录传输给溧阳法院,打印之后交给由被告人阅看签字。这些过程,审判人员及旁听者均通过显示屏一一目睹。
此次刑事抗诉案件网上远程开庭是常州中院的一次大胆尝试,刑事案件网上远程开庭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有效地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避免了因为提押路途过长而带来的风险,充分体现了常州法院系统所倡导的“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