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抓住服务转变主动权
作者:王晓红 慈延年 发布时间:2010-07-07 浏览次数:1651
为更好地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7月6日,徐州市中级法院专门召开“司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恳谈会”。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就该院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出台的司法政策和全市法院的相关工作举措作了介绍。会上,徐州中院还就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措施向与会人员征询意见。
今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徐州法院紧密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全市“中心镇创建达标活动”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优化外来投资法制环境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服务全市中心镇集中创建、优化外来投资环境、与基础组织开展和谐共建活动,作为全市法院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和切入点,收效显著。尤其是去年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徐州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司法措施、妥善处理纠纷、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一整套应对经济发展变化的有效办法,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恳谈会上,李后龙表示,全市法院将把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纳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范围,将具体的服务措施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措施相互促进。同时,将着力抓好各项具体司法保障措施的落实与深化,跟踪各项司法措施出台后的实施效果,及时加以完善;继续密切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采取有效的司法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