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回归之路更顺畅
作者:王晓红 发布时间:2010-07-09 浏览次数:1658
有过前科的年轻人能不能重返社会并很好地生存下去?这在许多人心中可能会打上问号。面对就业压力非常大的现实,平常人的工作都很难找,更何况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一项调查表明,有过前科的人若常常受人歧视,难以找到正当工作,而无法自力更生,则很容易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昨日,我省首家“更生人”再就业基地的出现无疑给失足的未成年犯开创了一条顺畅的回归之路。
一次走访促成一项创举
今年初,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在对全区20余个重点企业进行调研时,发现辖区内的台湾独资企业--徐州金枫制帽有限公司陷于用工荒的困境,300台缝纫机,仅有100余名员工,50%的机器处于闲置状态。而该院掌握的另一个信息却是:2006年至2009年全院共判处未成年犯320人,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157名,刑期已满的未成年犯32名,这些贴有“犯罪”标签的“社会人”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和安身之处,受他人教唆重新犯罪的概率较大,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在走访中,法官们还了解到一个感人的故事。徐州金枫制帽公司的副董事长张河新女士,虽已年过半百,身患绝症,但她想在有生之年建立一个“更生人”教育基地,改造未成年犯是她的心愿,更是她回报社会的夙愿。她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让更多的企业加入到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中来。
“更生人”在台湾是受刑人出狱以后的称谓,其意思是说:希望受刑人都能更新自己的生活,希望大家都能改过自新,重新活过来的意思 。
这个想法和鼓楼法院不谋而合。能否共建一个“更生人”再就业帮扶基地,既解决台企用工难题,又给刑释未成年犯、非监禁犯提供一个既能学到技术、又有一定经济收入的安身之地?在这里,“更生人”能否与其他员工同工同酬,有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这里,他们的身份能否被“加密”,不再受到社会的歧视?经过反复论证,鼓楼法院着手开始实施。经多次磋商,法院与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出台了相关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个“基地”开启一生梦想
那么,“更生人”再就业基地与以往的帮扶安置基地究竟有何区别呢?被誉为“法官妈妈”的鼓楼法院少年庭庭长杜秀兰,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经验丰富,在她的推动下一系列维护未成年权益的文件和政策相继出台。作为主要联系人,杜秀兰告诉记者,以往的帮扶安置基地,一般是把短期刑满未成年犯和非监禁刑犯送到挂钩企业,给其提供一个就业的地点。而此次的“更生人”再就业基地并不是称呼上的不同,旨在建立有效、完善、科学、合理的多元管理体系,形成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
据悉,法企双方还就企业每年吸纳人员数量、员工工资待遇、工作环境、权利义务、劳动保护、身份“加密”,以及法院对刑释少年实施的帮教、挽救措施,为企业提供的法律咨询、司法服务等相关内容做了规定。企业为“更生人”教育基地提供了启动资金,纳入“更生人”专用基金,为未成年犯提供读书、做工、心理辅导等场所。当地区政府也投入一定的专用基金,为邀请心理咨询师、文化学习、评先评优、娱乐活动等提供经济保障。
升国旗仪式、心理健康咨询活动、每季法院开设“法制课堂”、“1+1”结对帮扶、定期参与观摩庭审、建立再就业帮扶基地创建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不同的帮教计划……这些一项项具体的举措都将伴随着“更生人”的回归和成长。
一个过错不再一生受挫
记者面前的刘祥(化名),黑黑的皮肤,不爱说话,但是胳膊上的文身泄露了他的一段不光彩的过去。17岁时,仅有初一文化的刘祥交友不慎,为了哥们义气聚众斗殴后因寻衅滋事罪被鼓楼法院判处一年缓刑。释放后,涉世未深的他才发现自己失去的不仅仅是自由。
找了很多工作,却总因坐牢背景屡屡碰壁。甚至有人看到他的文身后当面问他:“有过前科吗?”老实的刘祥不敢隐瞒。“什么!坐过牢?不行,走走走。”
“我也想实现我人生的美好理想,但在求职、求学、求生存的道路上,遭冷眼、受歧视,这使我非常沮丧。”几乎绝望的刘祥的话代表着很多“更生人”的生存状况。
当杜秀兰找到他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听到自己在法院的推荐下不仅能够找到工作,而且是在对自己不光彩的过去“加密”,刘祥甭提多高兴了。这意味着他从此可以抬头挺胸,用自己的双手挣钱养活自己了。从7月8日起,刘祥和其他5名“更生人”一道将在金枫制帽公司翻开他们人生新的一页。
在刘祥的内心还有一个更大的愿望,那就是希望在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上,通过自己的改造、学习,早日从过去的阴影中走出来,成为社会有用之人。同时,自己的行动能够得到政府的认同,成为鼓楼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受益人。
记者从鼓楼法院少年庭了解到,经当地区委政法委批准,由公、检、法、司、共青团、综治委等11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细则》已于近日出台。这意味着,今后曾经受过有罪宣告的未成年人具备条件时,由有关机关通过一定形式注销其有关犯罪记录。
杜秀兰进一步解释道,前科消灭后,未成年犯罪的档案将被永久封存,与前科有关的犯罪事实,将不再对社会公开的任何档案中载明,当事人可以声称自己无犯罪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当事人曾经犯罪为由,对其中一般的就学、就业、经营的等方面进行歧视,学校、用人单位不得因曾经犯罪而拒绝复学、升学、就业、录用。
目前,经过回访寻找,鼓楼法院少年庭从近200名未成年犯中挑选了8名犯罪轻微、大多还是在校生的未成年犯进行系统的考察。通过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全方位的“牵手”,本月底,第一批申请“前科消灭”的未成年犯将获批准。这意味着鼓楼法院在我省未成年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探索中迈出重要一大步。
“我会深深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尽快使自己成为这个大家庭合格的一员,树立自信、乐观的生活态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刘祥诚恳的话语在记者耳边再次响起。我们相信,“刘祥”们的幸福之门将在法院为其搭建的再就业基地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