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直接送达推行院长再释明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10-07-12 浏览次数:1628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中,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方法,认真推行承办法官直接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面对面”释明制度,对当事人仍不服承办法官现场释明的,可由院分管领导或院主要领导进行再次当面释明,这一做法,使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达98%以上。
该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有的当事人由于在调解或庭审过程中同承办法官发生过争执,从心理上已经产生了一定的抵触情绪;有的当事人只相信领导说的话,对承办法官的释明认为是说好话糊弄人。对此,该院要求,凡在直接送达过程中当事人没有明确表态服判息诉的,承办法官要第一时间向院分管领导报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院分管领导上门再次释明;对一些群体性案件或有可能引发上访苗头的重大个类案件,由院主要领导上门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这一做法,使10余起原本可能引发的上诉、上访案件得到及时化解,助推了和谐社会建设。
点评: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推行的直接送达院长再释明制度,不仅是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一项举措,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对当事人更加人性化的关怀,他让当事人看到了法院领导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而是真正为当事人着想的“有心人”,此举不失为减少当事人上诉、上访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