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法院及时启动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结一起因购买的产品使用了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原料而引起的消费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2月,冯某在徐某经营的保健食品商行购买了2瓶卵巢保养软胶囊及1瓶血红素软胶囊,共计价值362元。后冯某经上网查询并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发现这两种胶囊作为普通产品却使用了只可用于药品、保健食品的“人参、当归”作原料。冯某认为,徐某在购进和售出产品时应严格把关,而现在却出售不安全产品导致侵犯其权益,故一纸诉状将徐某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货款,赔偿损失。

 

吴江法院在审查立案材料时发现,冯某和徐某最大的分歧就是赔偿金额问题,为使纠纷化解更快捷更顺利,立案庭立即联系民一庭法官组织诉前调解工作。考虑到双方的抵触情绪较强,民一庭法官主动联系市消保委,委托消保委共同参与调解。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法院民一庭、立案庭法官的不懈努力,在与冯某、徐某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徐某同意一次性补偿冯某1500元,并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