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宿豫法院:争先创优挥写奇迹
作者:戴丽娟 陈小平 发布时间:2010-07-13 浏览次数:1368
两千多年前,楚汉风云际会,西楚霸王项羽在此拔山举鼎;今天,70万宿豫人追随英雄足迹,以“我能、我行、我成功”的雄浑气魄续写着新的传奇。
这是一个奇迹,在争先创优、跨越发展的汹涌浪潮中,宿迁宿豫区法院一路高歌猛进,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法院到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提前三年实现了争创“全省一流基层法院”的工作目标:2008年以来,该院先后被省高院表彰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诉讼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宿迁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治宿迁建设先进单位”;被市中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今年6月,又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小法院如何“挥写”奇迹?奇迹背后,又凝结着该院每一位干警多少心血和汗水?
能动司法 树立服务大局“标杆”
“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发展的正确方向,只有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法院工作才能大有作为。”宿豫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良波这样告诉记者。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该院先后制定了《关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为实现“两年再造新宿豫”发展服务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已成为每名法官心目中的“标杆”,从而演变为执法办案中的自觉行动。
2010年1月6日,在宿豫法院第一法庭,经过庭审法官悉心细腻的调解,原告上海某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和被告江苏某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再度握紧了双手,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这是该院今年以来成功调结的又一起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
为切实增强能动司法的系统性,宿豫法院根据系统调研的结果并结合近年来审理的辖区民商事案件所遇到的问题,系统总结出《关于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十项提示》。《十项提示》通过规范用工行为和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劳动争议发生、谨慎评估经营风险、规范合同的签订等十个方面,为企业降低经营风险,抗击金融风暴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提示服务。与此同时,该院制定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慎重运用强制措施、稳定和理顺劳企关系、保护自主创新、保障和推进城市基础建设”等10个方面出发,以具体的司法举措妥善审理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劳动争议类、涉农类案件,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促进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2009年以来,该院审结各类涉金融纠纷案件300余件,走访企业近百场次,为企业避免和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均衡结案 拉动审判质效“引擎”
记者在宿豫法院采访,听到的频率极高的词组便是均衡结案,而每月审判质量效率通报是全院最关注的文件。2008年、2009年,该院质效指标综合排名连续保持全市第一,今年上半年,质效指标又继续保持全市领先。
面对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审判压力持续加大的新形势,宿豫法院始终坚持以提高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量为重点,立足案件质量、审判效果优先、兼顾效率的工作思路,以实现“均衡结案”为切入点,并将部门能否实现均衡结案作为考察部门负责人领导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把实现均衡结案的能力作为衡量部门负责人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全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效率,还带动了诸如民事案件调解率、案件上诉率、被发改率、信访投诉率等反映质量和效果的各项指标状况的不断优化,审判管理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今年年初,该院根据“均衡结案”的目标要求,从审判管理导向功能、决策建议功能等“六个更加注重”,扎实开展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指标数据统计分析、运行态势评估等基础性工作。上半年结收案比、民事案件调解率、上诉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在全市遥遥领先,均衡结案、调解工作、执行工作优势进一步强化,息诉服判工作及超长期案件的化解与控制成为法院审判工作新的亮点。反映案件质量与审判效果的指标同比优化明显,审判质量总体有较大幅度提升,案件效果同比呈向好态势。
和谐司法 铸就公平正义“丰碑”
今年6月25日,省法院的专题简报,该《简报》在推广宿豫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工作经验所加注的编者按中称赞该院:积极主动地投入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从抓预防、抓分流、抓化解三个环节入手,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精心谋划实施十二项措施,全力做好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工作成效。
“司法的过程就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把复杂纠纷化解于无形,既要定纷止争、又要案结事了才是我们司法审判工作的根本目的,从而使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该院院长苏良波多次强调。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和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认真谋划、积极推出依托党委支持、强化诉前调解、推进和谐共建等十二项工作举措,把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延伸到诉前、审中及判后的各个环节,努力构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格局。
依托党委支持,将矛盾纠纷调解率等指标纳入综治考核体系,强势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防范与化解工作。近期,该区政法委专门发文将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涉诉上访率、涉诉群体性事件发生率等五项指标,纳入各乡镇、各区直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考核指标体系中,动员各方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强化涉诉矛盾纠纷减压阀作用。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优势,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并出台了《宿豫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办法》。通过进一步加强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将大量可能进入诉讼的社会矛盾纠纷在诉前加以化解。
制定出台《宿豫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办法》、《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诉前调解操作流程。同时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与消协、妇联、公安等部门建立了委托调解联动机制,逐步形成了专人导诉、分类调解、多方联动的一体化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实现了诉前调解整体合力的最大化。今年以来,该院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有效调处民间纠纷4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2%,排除大规模群体性矛盾20余次,化解土地流转、商品房买卖等群体性纠纷案件10余起,一大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容易形成批量诉讼的案件被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