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北灌溉总渠滨海段南畔座落着富饶的鱼米之乡——正红镇,这里是五卅革命烈士顾正红的故乡。在烈士故里,有一个传承烈士精神,被人民群众交口称赞的为民好法庭——正红人民法庭。正红法庭成立于2006年,建庭四年多来办理了1200多起案件,所办案件实现零发改、零投诉、零信访,审判工作位居全市人民法庭前列,2008年和2009年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9年被评为全市首批“廉洁司法示范庭”,在今年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该庭庭长被评为20072009年度“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

 

耐心修复家庭矛盾

 

“社会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如果家庭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那么社会和谐稳定也就是一句空话。”这是正红法庭的法官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该庭根据辖区家庭类矛盾纠纷较多的现状,及时采取对策,邀请村内德高望重的长者和村干部为纠纷化解联系人,从退休的乡村教师、乡镇司法工作者中择优选聘特邀调解员,共同化解家庭矛盾,收到良好效果。

 

张某系一名退休乡村教师,已年逾古稀,为了自己晚年生活有人照应,他娶了丧偶的刘某为妻。本想安度晚年的张某却事与愿违,婚后,老夫妻俩没能享受多久美好时光,就因双方儿女之间的磕磕碰碰,导致老夫妻俩的关系迅速恶化,婚姻濒临破碎,双方又为了财产分割和经济补偿问题,最终怒目相向,剑拔弩张。为多分家产,刘某甚至以死相威胁。

 

案件到了正红法庭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按照先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然后再依法分家析产的思路来解决问题,而是反其道行之,从修复双方之间关系,力争让老两口幸福地安度晚年出发来化解矛盾。法庭迅速请来该村干部和双方子女,承办法官先请村干部做好双方子女的思想疏导工作,平息对立情绪,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开始了对两位老人的调解工作,在了解到他们对婚姻的态度后,承办法官得知两位老人之间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都流露出继续在一起生活的想法,只是双方子女因财产问题影响了老夫妻的关系。承办法官乘机劝导他们珍惜短暂的人生时光,老俩口的态度开始缓和,只是碍于双方子女的矛盾,还未能彻底和好。

 

为彻底解决问题,承办法官邀请该村干部和张某家族中的一名长者共同开展双方子女的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借助村干部和家族长辈的力量,从老俩口晚年的幸福出发,向他们的子女分析得失利害,进行教育疏导,通过5次登门调解,双方子女最终握手言和,老俩口也再次走到一起。事后,张某逢人便夸正红法庭的法官好,给了他第二次家庭幸福。

 

悉心化解邻里纷争

 

邻里之间矛盾往往都是由很细小的诱因引发,该庭对每起邻里纠纷均深入当事人所在地,走访了解双方邻居、村干部,全面吃透案情,找准双方矛盾根源,在此基础上找准调解的着力点,并适时邀请村干部和特邀调解员介入,共同做好双方思想工作,使得纠纷迎刃而解。

 

为了多占一些土地,村民李某和王某两家不知道吵过多少次,打过多少回。说起来,这两家还是亲戚,在同一个村上住了祖辈好几代人了,如今却因双方房屋的界止问题吵了起来。两家的房屋并排而立,之间相隔约4,双方为了这4的空间,都动足了脑筋,各自在房屋之间栽种了多棵树木,经过多年生长,两家的树生长得犬牙交错,难以辨别那棵树是哪家的。于是,为了这些树木的所有权和两家的界止问题,他们上了正红法庭。承办法官到村里了解情况,村里人说这些树好几年前就种下了,但他们怕得罪人,谁也不肯出来作证这树到底是哪家的。这案子可怎么判?法官请来村书记一起做调解工作。起初几次调解,两家人的态度都非常坚决:“宁可不要树,也不让一寸地!”

 

针对这种状况,在征求村支书意见后,承办法官对双方争执的事实进行分析,指出他们对自己的主张均无证据支持,不能享有争议树木所有权。但是树木生长在两家房屋交界处,双方都对树木进行了管理,都应获得收益。承办法官提出由村里联系买家,卖树的钱平分,然后丈量对等的距离砌起围墙。双方均表示同意,争执了多年的邻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在正红法庭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对涉及村民的纠纷,法官必须要亲自到村里了解情况,走访村民委员会,听取村委会的意见,并邀请村书记或主任,或村上威信比较高的人参加调解。有了他们相助,调解成功率大为提高,今年上半年,该庭调撤率达100%,案件实现“零判决”,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精心协调劳资纠纷

 

正红镇的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内民工较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正红法庭组织专门人员,对该类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做到当日立案,当日送达。近几年来,该庭妥善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案11件次,支付民工工资40多万元。

 

2010年初,十多名外地民工找到法庭,称工头张某欠他们工资共计11万多元未付,人逃在外,追讨无门。法庭立即同当地镇党委、政府联系,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业务骨干为民工们提供法律援助。经了解,邱某因工程建设需要,从张某处购买红砖等建筑材料,共计差欠货款13万元。因邱某的拖欠行为,导致在张某处打工的十多名外地民工工资迟迟不能发放到位,春节前被迫滞留在滨海。

 

春节前,农民工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红法庭详细讨论解决方案。但2010年初的一场大雪严重拖缓了案件进度,道路被数十厘米厚的积雪覆盖,并结上厚厚一层冰而寸步难行。眼看时间一天天流逝,春节日渐临近,民工们的情绪也越来越焦急。该庭法官们特事特办,他们在冰冻湿滑的路面上驱车一个多小时赶赴邱某所在地,由于从镇上到邱某处的路面更加狭窄、湿滑,汽车无法通行,承办法官又徒步半个多小时来到邱某处,迅速向邱某表明来意,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做好邱某的说服调解工作。当得知邱某在某银行有20万元存款时,承办法官立即组织人员赴银行对此款项采取保全措施,终于使邱某同意全额给付所拖欠的货款,从而使这十多名外地民工的工资有了着落。当承办法官将钱带回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但正红法庭的法官们并未就此罢手,他们连夜通知这十多名外地民工到庭,将所拖欠的工资发放到他们的手中。看着手中来之不易的钞票,有一位民工感动得当场要给法官们下跪。当最后一名农民工离开法庭时,已经是凌晨2点。

 

正红法庭在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努力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肯定。正红镇党委这样评价:“正红镇的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正红法庭是功不可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