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仓法院审结了该市首起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工作,最终,太仓约翰亨利实业有限公司两大股东达成存续和解协议,另一股东将其股权全部转让该股东,避免了经营良好、较大规模企业解散,赢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太仓约翰亨利实业有限公司因大股东产生矛盾,形成公司僵局,经法院判决解散后,股东之间未能自行清算,转而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该公司经营现状良好,为地方上提供了几百个就业岗位,对太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贡献。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必然导致企业的解散,将产生不利的社会后果。太仓法院受理后,从维护经济发展为大局的观念出发,力求避免因股东之间矛盾而最终解散公司。通过法院的大量释法和协调工作,促成两股东和解,使已经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开工生产,继续经营,促进了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太仓法院力促该公司继续经营,并实现资产整合,发挥资产应有价值,有效的维护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