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加大司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力度
作者:娄银生 杨波 发布时间:2010-07-21 浏览次数:1520
在7月19至20日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传达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时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迅速学习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大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工作的推进力度,努力把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任务落到实处。
公丕祥指出,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工作纳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坚持能动司法,强化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要密切关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和前瞻性研究,适时调整司法政策,制定司法应对措施,牢牢把握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动权。
公丕祥强调,全省法院要进一步突出审判导向。要积极探索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所形成股权的司法保护措施,妥善审理企业设立和企业兼并重组等产权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移。要加大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突破性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我省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要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及沿海开发的各类案件,努力为江苏沿海开发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