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案件质效连续8年走在全省前列
作者:余增明 发布时间:2012-09-18 浏览次数:966
截至2011年,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属基层法院连续8年审判质效在省法院考评中位居全省前列,其中2010年以来,审判绩效和科学发展考评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取得如此骄人业绩,靠的是什么?
强行入轨的管理办法
早在2002年,淮安中院党组就在为建立一个科学的审判管理办法进行了调研探索,并很快出台审判管理办法在全市法院进行试运行。该办法对审判执行工作分成若干个节点进行量化考核,如收结案比、案件的审理天数、案件的上诉率、发回改判率等,每一环节都有相应的分值,通过比照考评,法院与法院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法官与法官之间,谁先谁后,一目了然。
然而,该办法的推出却引来了包括一些基层法院领导在内的很多人的抵触。有的认为,搞审判管理,无异于用行政手段干预司法审判,不符合法律规定;有的说,审判程序及期限,法律都有明确规定,量化管理,无疑是多此一举。
面对“一片反对声”,院党组没有退却,一方面通过各种会议讲清加强审判管理的意义,不断统一法院干警的思想,一方面深入全市法院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管理内容及考核方法。给全市法院的一个坚定信号就是:审判管理没有退路,必须强行入轨。
就在少数法官对要不要审判管理还在持怀疑态度之时,2003年底省法院出台文件:从2004年起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案件质效指标考评体系。该考评体系与淮安中院的考评办法相比更加全面具体。质量指标,包括被改判发回率、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效率指标,包括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等;效果指标,包括民事案件调解率、撤诉率,各类案件上诉率、申诉率、向上级法院投诉率等。
追求一流的审判业绩
淮安中院党组把省院的案件质效考评作为研判审判规律、提高审判质效和推动淮安法院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迅速把全市法院的办案思路调整到省院的质效指标考评体系中来,并把“一流的审判业绩”作为全市法院创一流的首要目标。
为落实这一首要目标,淮安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并明确了六项基本职能:统一协调、指导本院与全市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对本院与全市法院的审判质量效率运行状况进行宏观监测、评估与考核;对生效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评查;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与审限管理;负责全市法院司法统计及本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统计与分析;牵头组织本院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并负责资料汇总与档案保管。
为落实这一首要目标,淮安中院明确基层法院一把手院长和中院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审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审管工作“月月谈”,审判质效“季季评”。在每季度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例会和业务条线例会上,审判管理与审判质效运行态势分析是会议的必设议题,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措施,完善管理体系。
为落实这一首要目标,淮安中院开展了“三比三看”办案竞赛活动:“比能力,看办案数量质量;比水平,看办案效果;比贡献,看争先创优的成果与业绩考评的位次”,每季度进行评比考核奖惩通报,对业绩优秀的审判人员与合议庭进行表彰,年度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充分体现重实干、凭实绩的工作导向。
独树一帜的科技创新
从2011年3月起,一套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在淮安中院正式运行。一年多来,吸引了几十家省内外法院系统领导的关注。有亲临现场取经的,有电话咨询索取有关资料的,还有商请淮安中院能够派人帮助上门指导的。今年2月,最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视察淮安中院时,对该系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淮安中院监察监控系统独树一帜,走在了全国前列。
该系统不仅对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庭、谈话室等法院公共场所法院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进行实时督控,而且对法官办案的每个节点实行网上监察。即将案件分成立案、审理、评议、结案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分成若干个节点,每个节点都规定了完成天数,一旦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该节点工作,不仅电脑上出现红色警告,监察室也会及时发来督办指令,最后经济上还要受到处罚。
法官们普遍反映,网上监察系统,就像一双无形的巨手,在不停地推着你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