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治意义下的司法公开是指在'法律底线之上',一切皆可公开”“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的这一段阐述,曾经给采访全国两会中央和地方媒体记者留下深刻印象。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省法院 2012年上半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记者通气会10次,发布主题涉及2011年全省法院案件审理情况、十大工作亮点和十大司法建议、江苏法院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司法公开开展情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执行案件相关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等各审判领域的司法举措、典型案例和改革成果。

  这是记者在省法院采访时看到的关于司法公开的两份重要文件:《江苏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江苏司法公开示范法庭标准》,文件明确了105项“示范标准”,考核分值。这两份文件伴随着江苏法院司法公开五年的发展,随着江苏法院司法公开走上了一个全新征程--全面推进了法院信息新闻发布和庭审网络电视直播,全面实现了庭审案件三同步,全面创新公开了司法拍卖,实现了最大价值;民众参与到司法公开活动中,司法公开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生动,有了彰显司法风气的开明和开放。

  “海选”陪审创全国先河

  让公众更多地接近司法,司法才能获得公众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记者当年在南京下关区报名点看到,前来报名的市民很多,有20多岁的大学毕业生,也有在职公务员、大学老师、退休工人,甚至一些社区居民偶然看到很多人在报名,也领表报名。一个小时内,就有100多人报名,学历从研究生到高中生不等。

  “我们不穿法袍断案,替老百姓说了公道话,捍卫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尊严和维护司法的公正。”一位陪审员的话道出了广大陪审员的心声。“海选”人民陪审员,2007年南京下关法院开创全国先河。2012年,南京全市法院“海选”人民陪审员1614名,“让民意进入司法,让司法体现民意”,是此次“海选”的主题。目前全省人民陪审员已达3844人,数量相当于基层法院法官总数的52.5%,其中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2.8%。全省100多个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有3802名。近三年来,全省人民陪审员共198990人次参加审理了142999件案件。今年6月,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93.7%,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在下关法院,曾发生过陪审员与法官对案件意见不一致,最终审判委员会采纳陪审员意见的例子。2009年10月,下关法院受理苏州苏燃煤炭公司诉胡涛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依据被告出具的欠条要求其支付煤炭款16万余元。诉讼中,被告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返还煤炭643吨或支付货款38万余元,依据是苏燃公司业务员刘某签字的一张收货单。经摇号,产生了两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合议庭评议中,人民陪审员经过分析认为应当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主审法官对此持不同意见,双方分歧过大,案件提请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审委会采纳了两位陪审员的意见。

  “三同步”庭审更公开

  可以这么形象地比喻,司法公开就是一个杠杆,能够撬动司法公信力的整体提升。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这“三同步”是江苏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又一力举。去年初,记者在省法院的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庭审现场发现,原先只有在法台上出现的电脑显示器也出现在原、被告席上。庭审开始,同步于庭审录音、录像,书记员的记录逐字、逐句、逐行、逐段通过显示器同步展现在双方当事人面前。2010年10月31日,全省各级法院已经建成的科技法庭全部完成“三同步”工作,并于2011年初起全面推开“三同步”工作。

  无锡中院首个庭审“三同步”的案件,是一起涉外商事纠纷案件。审判长在开庭前数分钟进行了简单说明:除了同步录音录像之外,双方桌子上的显示屏对书记员作的法庭记录同步显示,如有记录不准确的,可以申请法庭立即纠正。

  在法庭调查中,当审判长要求原告律师就所认为的被告应当依据公司法规定的7项清算义务逐条说明时,记者注意到,原本语速较为正常的原告律师,立即双眼紧紧盯着自己桌子上的屏幕,边陈述边等待着书记员录入,其间讲到几处货款金额等数据时,则多次重复,而三位合议庭成员,也耐心地等待着书记员仔细录入。

  采访时,原告律师坦陈,第一次看到法院能及时显示法庭记录,能随时查看自己的陈述,感觉审判更为公开了。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庭审记录同步显示在更好地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对法官和书记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同步录音录像相比,当事人在庭审中更关注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可以避免记录情况和实际叙述完全相反情况出现,同时在一些知识产权专业术语的记录上,也将更为准确。

  打破法律文书神秘性

  在努力推进全面、全程、实质公开同时,自去年以来,省法院每年都会选择一些工作基础较好、群众普遍欢迎、社会影响较大的司法公开项目作为重点,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

  徐州中级法院院长李后龙告诉记者,近两年他们已网上图文直播庭审活动60次,互联网发布裁判文书3016份,群众旁听庭审过万人。与此同时,全省法院目前除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审案件、死刑二审案件、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二审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

  为打破法律文书的神秘性,江苏法院率先将所有生效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裁判文书上传互联网。早在2006年6月,省法院网站正式开通“诉讼当事人个案查询系统”和“涉诉信访查询系统”。去年,全省法院全面开通“12368”电讯信息查询服务平台。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已直播庭审96件。无锡中院开办庭审网络直播栏目《庭审在线》,平均每期点击2000次;徐州全市法院2011年开展网上图文直播庭审213次;淮安中院将庭审直播平台放到地方民生网站上;江阴法院2011年完成10个案件的庭审直播录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共上网文书22183篇,比上期增加38.78%。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全省法院基本实现了公民凭有效身份证即可自由旁听庭审。在继续推进2011年5个重点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又将落实执行公开、推进各类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工作以及加强三级法院互联网站建设等三项工作确立为2012司法公开重点项目大力推进。

  一步一个脚印把司法公开的要求落到实处,强化司法公开的实际效果,得到了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江苏省高级法院、常州中院、徐州中院、淮安中院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其数量位居全国法院系统前列。同时,省法院又确定了26个省级司法公开示范单位。自2011年3月开始,全省各级法院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形成全面、全程、实质的公开态势。同时,法院还另辟蹊径保障司法公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监督制约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改革动态》两次推广了江苏法院司法公开的做法和经验。2011、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央和省级媒体刊发了江苏法院司法公开的新闻报道和领导访谈等20余篇。

  在今年3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的2011年度《法治蓝皮书》中,首次纳入单独针对司法透明度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网站正在成为法院公开信息的重要平台。根据报告测评的结果,江苏省高级法院列司法透明度居前四名,而无锡、徐州两地中院司法透明度入围中级法院前十名。

  阳光下的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代表的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如何让他们的利益最大化,如何让司法拍卖在阳光下进行?江苏法院系统近年来推进司法拍卖工作的改革创新,走出一条廉洁司法与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双赢之路。

  自2009年3月起,苏州中院、昆山法院尝试建立了一套司法技术辅助部门规范委托拍卖的新机制。通过近一年的实施,竞争式联合拍卖模式、拍卖公告网上集中发布以及摇号选择拍卖机构等方法,这套新机制中的亮点,让以前存在的拍卖成交率低、拍卖结果不能充分实现拍卖标的物价值、拍卖监管缺位的问题得到了一一解决。

  为了让更多的人获悉拍卖信息,苏州中院与苏州市产权交易所协作,指定苏州产权交易网为苏州法院制定司法拍卖网络公告发布平台。只要进入苏州产权交易网,即可查阅苏州两级法院的所有正在进行的司法拍卖公告。同时,在苏州主流门户网站都设立了网络连接,以进一步扩大拍卖公告的传播途径和范围。南京两级法院司法拍卖也从2011年9月1日起,统一集中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同时推出了网上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