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舸争流志先行-阜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纪实
作者:缪大军 发布时间:2010-07-22 浏览次数:1129
在去年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的综合考核中,阜宁法院5家人民法庭有4家进入前10,这一骄人的成绩,是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全面改进人民法庭的管理工作的结果,也凝聚着法庭干警无私奉献、争先创优,切实保护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付出心血。回眸这一闪光的历程,思与行,甘与苦、守与创、荣耀与艰辛,既令人感慨,更令人回味。
法庭管理:为有源头活水来
队伍老化、案多人少、质效不高,曾经是阻碍人民法庭管理的三块“绊脚石”,为打开沉闷的局面,院长于伟东经过深谋远虑,提出了自己的改进方略:优化队伍,新老更替,对症下药,重点突破,不搞标新立异,重在务求实效。他的思路得到了党组的一致支持,于是,一条条令出必行的措施破土而出:
为强化法庭队伍管理,增添法庭工作活力,该院近年坚持把新招录、新晋升的干警优先分配到人民法庭工作,将长期在法庭工作的老干警全部调到院机关,使法庭干警的平均年龄下降10多岁,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由原来的 62%提高到98% ,所有法庭的正副庭长均系具有法庭工作经验的青年骨干。为保证法庭的司法安全,该院还在全省率先为各人民法庭专门配备青年法警驻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强化法庭的审判质量管理,该院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法庭的独任审判员、合议庭在案件宣判前,必须向庭长汇报案件的事实和判决的理由,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进行全庭复议;与庭长意见不一致的,提交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或庭长、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并由分管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判决书先由庭长进行核稿,再交分管院长签发;调解、撤诉文书由庭长签发,庭长在签发调解书、撤诉裁定书时,必须向承办人了解案件调解、撤诉过程,防止违法调解。
迟来的公正就是不公正!为规范审限管理 ,缩短实际办案周期,该院对法庭为数较多、周期较长的公告、鉴定、“简转普”案件作了明确限制:对公告案件,要求审判人员尽量通过走访或做当事人亲属工作等方法,动员当事人出庭应诉,确实无法送达的,才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已经公告的,坚持寻找被送达人的信息,对在公告期内出现的当事人,尽量动员其同意提前开庭,最大限度缩短审理周期;对委托鉴定的案件,要求法庭做到“早委托、早鉴定”,及时办理委托手续、报送鉴定材料,承办人实行跟踪催促,努力缩短鉴定时间;对“简转普”案件,必须由案件承办人提出书面申请和案情报告,交庭长和分管院长审查,确属案情复杂,且在三个月内无法审结或有其他法定情形必须延期的,方可转为普通程序。
诉调对接:奏响乡村和谐曲
由于法庭所办的案件占全院办案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各法庭积极创建调解平台,深入村委会和社区,在庭前、庭审、送达等各个诉讼环节,机动灵活地开展了调解息诉工作。各庭与辖区乡镇各村的民调组织都建立了调解工作联系点,邀请每个村的民调主任作为法庭特邀调解员,每个法官负责3至4 个村的联络工作,上门指导民调工作,经常在辖区乡镇的巡回审理点组织开庭,通过劝解、引导,将纠纷解决在农民家门口,确保矛盾不出镇区,诉讼不出法庭,有效地减少了社会矛盾。
争先创优:清风明月开新景
该院为全面创建一流的法庭业绩,将近年来多次受到省市表彰的硕集法庭作为学习榜样,要求各人民法庭学习硕集法庭负重奋进、廉洁勤政的优良作风,比业绩、比服务、争创全省优秀法庭、廉洁法庭;各法庭在上年度全市条线考核中位居上游的要继续保持;位居中游的要瞄准先进,跃位争先;位居下游的要奋起直追,迎头赶上。活动开展以来,形成了以绩效论英雄、以贡献评功劳、以奖罚正纲纪的人民法庭庭风,令涉诉群众和社会各界刮目相看、赞誉有加。
今年4月19日晚8时,益林法庭来了一位手拿诉状、焦急万分的男子。经了解,该男子姓丁,系浙江省绍兴市的一位个体业主,今年4月10日,阜宁县某公司向丁某订购废铜,并于当日给丁某汇款50万元作为定金,当时双方口头约定货到付清余款100余万元。次日丁某将货物送交该公司,谁知几天后该公司却以丁某未提供发票为由拒绝付款。因交易当初双方仅口头约定货到付款,未提及需要发票之事,丁某感到此事颇为蹊跷,情急之下立即召集亲友在该公司附近盯守,以防货物被转移,同时具状到益林法庭星夜求助。考虑到标的额较大,庭长黄建中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院领导非常重视,根据丁某的申请,同意对货物进行保全,随即法庭当场立案并制作了查封裁定书。
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使的法庭管理步入了正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各法庭审判质效大幅度提升,发改率、投诉率、信访数显著下降,人民法庭平均收结案比达到 99.8%,调撤率达85.7 % ,平均审理天数26天,硕集人民法庭综合考核在全市独占鳌头,并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最近又被荣记集体二等功,“省青年文明号单位”施庄法庭还实现了连续十一年零信访,各庭先后涌现出了“省优秀法官”、“省人民满意法官”、“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等模范和功臣。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面对新形势下的司法需求和辖区群众的殷切期望,人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阜宁法院的人民法庭干警一定会以无私奉献、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以恪尽职守、保境安民的务实作风,为阜宁农村的和谐安宁、繁荣稳定,营造出更美好、更祥和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