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军同志1955年出生,1977年入党,1995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15年来,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思想,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警务一线他既是一位勇猛的战斗员、又是一位优秀的指挥员;在警务管理上他同样是一位出色的教导员。在他的努力下,真正带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服务于审判工作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2008年和2009年,法警大队被评为先进集体,他本人也因成绩突出,08年被评为县优秀公务员且被省高院授予“优秀司法警察”称号。

 

法警大队作为法院的一个武装力量,对法院审判正常有序地进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警工作是一项十分平凡而又责任重大的工作,要带出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的队伍,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中稍有疏漏,后果不堪设想。在工作中,张立军同志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组织法警学习政治理论,努力增强法警“公正与效率”的司法意识和“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要胜任日益繁重的法警工作任务,自身就必须具备硬功夫。为加强法警的业务训练和防暴训练,他将上级法院的训练任务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重新拟定了训练方案,定期进行技能考核,有效地激发同志们的训练热情,提高训练效率,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今年3月份在全市司法警察射击比赛中,我队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受到我院领导的高度赞扬。为提高法警队伍的法律业务水平,他鼓励支持同志们参加法律专升本学习和司法考试学习。

 

今年上半年我院案件较多,警队人员少,警力严重不足,针对这种情况,张立军同志从全局出发,严格按比例派警,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围绕服务审判这根主轴,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39,中院到我院开庭,15名被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流窜盗窃集团,直到深夜十一点庭审才结束,他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配合中院领导工作,毫无怨言,坚决服从院里和支队下达的各项任务。

 

每次执行工作任务他都要求同志们把各项具体工作和措施保障到位,严格地对每个环节、每台车辆和每个当事人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近期在省市两级法院下达安保工作的通知后,更是将安保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树立安全意识,对民事案件当事人安全检查进一步增强,同时加强刑事案件开庭的值庭力度,维持庭审秩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解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办案人员安全。6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展开的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中,我院的安保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地充分肯定。

作为大队领导他率先垂范,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在配合办案和执行任务中,坚持亲自带队到第一线。在执行重要任务中,坚持走在前面,干在前面。718,执行局下乡执行一起强制搬迁的案件,被执行人情绪非常激动,尤其是被执行人家属,带头阻碍执行,更是在法警执行过程中,拿起镰刀向法警挥舞。面对这种危险的状况,他没有退缩,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忘记了自己动过手术不久的身体,主动上前制服当事人,有效地防止了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劝说当事人,平息其情绪。

 

2000年,张立军同志的爱人患重症住院,经过抢救成为植物人,他照顾家属洗头、喂饭、大小便等直至2008年爱人去世。孩子在外地上学,家务事、照顾妻子全是他一个人做,但他从未耽误过一天工作。他本人身体也不好,因食道患平滑肌肉瘤(恶性)动过手术,又在2009年底做了心脏搭桥手术,本想歇岗在家修养,但是法警队两名副大队长刚刚上任,业务工作还不太熟悉,院领导希望他坚持上班,把工作往前带一带。在这种情况下,他把工作放在第一位,坚决服从领导安排,没有向领导提困难。他向院领导表示是党和国家培养了我。作为一名退伍军人,作为一名现役警察,集军人的果敢和警察的敏锐于一身,我一定努力工作,绝不拖法院后腿。”他是这样说也是这做的。他到法院十五年从未向组织提过半点要求,也从未耽误半点工作。

 

在他的带领下,法警队上下团结,奋进拼搏,干警关系更融洽,警队规范化建设更突出。就这样他把法院的事业看得高于一切,他用行动真正做到无愧于自己的职责,无愧于自己的人生,用平凡的生活感动着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