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平凡调解员的不平凡事迹
作者:张志瑶 张新娟 发布时间:2010-07-26 浏览次数:1233
他是我们院一位普通而平凡的特邀调解员,说他普通是因为他和我们院里的其他每位调解员,甚至我们院的每位干警一样,做着朴实而繁琐的工作,而他又是不平凡的,因为他不仅社会阅历比较丰富——是一位从检二十多年的退休干部、是省人大代表、市劳动模范,还是因为,他在平凡而繁琐的特邀调解员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就是我们睢宁法院的特邀调解员郭克强同志,人们都习惯尊称他为“郭书记”、“郭检”。
自2010年年初从院长手中接过特邀调解员的聘书后,沉甸甸的责任就盈满他的心中。在经过短期的培训及有限几次的庭审现场观摩,他和其他几位特邀调解员一样,便开始投入调解工作中去。经过半年的努力,他没有辜负院党组的信任和重托,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报答了院党组的决策。2010年上半年他共计受理案件105 件,调解结案92 件,其中化解3起重大诉涉信访案件,以他丰富的阅历和心系群众的热情,成功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缓解了审判执行压力。下面让我们一起从他调解成功的二件案件中,来真实感受我们这位不平凡的特邀调解员的责任和热情。
百姓利益无小事,化整为零巧调解
今年2月初,他承办了王某等17户业主与徐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的由来是这样的: 2006年,王某等17户业主先后与徐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铺。合同签订后,17户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房屋竣工后,商铺一直被开发商占用,期间业主们已与房地产公司进行无数次交涉,多次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协调,但最终都没有得到解决,无奈起诉到法院。
这是一起时间跨度长,社会影响大,申请人众多且情绪比较激动的案件,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当事人在立案庭时就说如法院也不能解决,他们就集体进京赴省上访,更有情绪比较冲动的当事人想要锁店铺大门。他在耐心听完申请人对实际案情的介绍和对相关证据资料进行审查后,及时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疏导归劝,说服教育,以此来稳住当事人的情绪,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法院,而当事人在听了他的一席话后说:我知道你是检察院的,敢于惩恶扬善,我们相信你。当事人对他信任的话语和期待的眼神,让他的责任感由然而生,让他想到百姓利益无小事。他积极为该起案件寻求解决纠纷的切入点,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在他与被申请人徐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后得知:由于目前房价已上涨,开发商想支付违约金后悔约,所以连整体商场的产权证也没办法明确业主们的部分产权。于是他细致地向开发商释明法律以及毁约带来的不良后果,在征得开发商的理解和支持后,他又多次与县房产局、市房产局等多家单位协调,通过他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按照他所构思的化整为零的方案进行,最终促成开发商办理了整体商场产权证,并促使开发商协助业主办理相关产权证并支付给业主相应违约金,形成了个案办群案的效果。
涉诉常客赵某,法外施恩动真情
赵某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是一个让政法机关感到棘手的老头——问题多多,涉诉多多。在政法机关谁都知道:接待他一定要小心,不能让他抓到把柄,否则他会告你。可以说“谈赵色变”。
他说:在调解案件中我所采用的方式方法并不是耍小聪明,而是要站在全院一盘棋的视野中去看问题,想的是工作。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不能就案办案,要注重案中案,案后案。这也是我在检察院养成的一个良好工作习惯,做个有心人,才能快乐工作。
他经常用他从检二十多年的经历来调解案件,用他的话说就是用“吃一望二眼观三”的谋略来调解民事案件。他在调解案件中,先后两次为检察院批捕科提供立案监督信息两件,并为执行局提供材料,缓解执行压力。他还注重做好调解回访工作,强化案后督促履行,将诉讼调解向后延伸,实现调解回访与息诉罢访相结合,及时消除不和谐苗头,巩固调解成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我们法院因为有他这样敬业负责、快乐工作的特邀调解员而感动自豪,有了他们的存在,不仅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纠纷,减轻了审判执行工作压力,也为我们紧张、繁忙、琐碎的工作,平添了一抹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