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阊法院首发限制高消费令
作者:程学华 杨晓春 张 迈 耿 莉 发布时间:2010-07-28 浏览次数:1424
本报苏州7月27日电 今天,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集中发出一批限制高消费令,对故意逃避或者抗拒法院执行的16名“老赖”,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出台至今,这是该院向“老赖”们开出的首张限制令。
金阊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郑易涤副院长介绍说,近年来,金阊法院通过不断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和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建设,促进了良好的执行环境的生成,案件有效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等指标都有了大幅提升,但是由于对被执行人的生活消费缺乏控制手段,还是有一些“老赖”在不断逃避法院执行的同时过着奢侈的生活,极大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的威信。金阊法院与区内三级协助执行网络经过重点排查,最终将16名惯于通过“躲猫猫”逃避执行,甚至采用辱骂、殴打执行人员的形式抗拒执行的“老赖”确立为限制高消费对象,向他们集中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同时,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银行、房管局、车管所等机构和部门以及本市的一些高消费场所,争取相关单位对执行工作的配合。根据限制高消费令的要求,这些“老赖”在未还清债务前,不得进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九类行为。如果违反禁令,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将对其予以拘留和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