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当经济转型升级最佳配角
作者:王晓红 慈延年 发布时间:2010-07-29 浏览次数:1092
中国最大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基地、江苏唯一的新能源国家产业基地、江苏最大高效农业基地、跨国公司眼中中国最具投资价值城市……这一切预示着古城徐州正爆发出蓬勃生机。近年来,徐州充分利用我省加快苏北振兴和开发建设沿东陇海线产业带的有利时机,着力实施“大工业支撑、大项目带动、大商贸流通、大城市建设”四大战略,使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如何通过司法保障和引导,谋划当地产业发展的制胜格局?我省法院《关于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4月正式实施以来,徐州中院紧密结合实际,将服务全市中心镇集中创建、优化外来投资环境、与基础组织开展和谐共建活动作为全市法院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并分别制定出台相关意见,为徐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和谐稳定作出了有力的贡献。
全力助推中心镇创建
服务城乡一体化进程
近日,徐州中院民一庭与铜山县大许镇政府签订“中心镇共建协议”,约定在维护中心镇安全稳定、助推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口向中心镇集中、推进产业向中心镇聚集、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推进中心镇投融资体制建设、保障中心镇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推进中心镇诚信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为中心镇创建达标活动提供服务。
推进中心镇建设是徐州市委市政府提高城市化水平、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就近转移农村人口的重要途径。司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人民法院妥善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引发的案件,服务城乡结构调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年以来,徐州法院充分认识运用审判职能,依法支持、保障中心镇创建达标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中心镇创建达标活动原则,按照“依法司法与能动司法相结合、服务创建与规范创建相结合、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的基本要求,积极为中心镇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6月,徐州中院及时制定出台《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市“中心镇创建达标活动”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全市法院在中心镇创建达标活动中的司法保障作用,为全市法院积极参与中心镇创建达标活动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全力恢复生产
保护破产弱势群体利益
“司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人民法院不仅要对符合国家经济结构、产业机构调整政策的企业自主经营行为予以充分尊重,还应当以更加积极能动的态度,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转移,发现并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有着独到的见解。
徐州朝阳贵邦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是徐州朝阳集团投资开办的一家经营管理性公司,其经营管理的贵邦大厦1至5层是产权式商铺,共有业主1228户。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因经营管理不善,朝阳贵邦购物中心出现资金链断裂、难以维持经营等恶劣状况,以致无法正常向贵邦大厦业主支付租金,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08年6月13日,该公司向徐州中院申请破产。经过审理,徐州中院于2008年7月1日裁定受理其破产申请。受此影响,千余户业主的预期租金收益化为泡影,因此他们强烈反对朝阳贵邦购物中心破产,以致一段时间以来群访、集访不断。
在处理该案过程中,徐州中院坚持依法破产与恢复生产并重、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并举的原则,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案件具体情况,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请求市政府协调商贸、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对商场恢复经营给予政策支持;与朝阳集团、破产管理人反复磋商,最终确定由朝阳集团筹措600多万元资金,将原已拆除的商铺恢复;积极引导业主开展自救,通过招商宣传让商场重新恢复营业。
如今,贵邦大厦恢复正常营业,朝阳贵邦购物中心破产程序正依法有序推进。
开展诚信行动
服务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围绕司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徐州两级法院积极开展以“诚信行动”为主题的集中执行活动,通过一系列新举措,严厉打击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今年5月中旬开始,徐州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以“诚信行动”为主题的集中执行宣传月活动。
围绕主题,徐州两级法院集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赡养费、抚养费等以弱势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开展了42次执行大会战;统一组织了近30件单位被执行人案件“当事人对话会”,对被执行人为单位且久执不结的案件,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召集双方当事人当庭进行对话,进行“诚信教育”,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协商案件解决方案;集中整理单位被执行人近70个,并将名册统一向市人民银行、银监局及其他主管部门通报其债务情况,建议有关单位对其经营活动进行适当限制,敦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并作为该单位的诚信记录;对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员等特殊身份的18个被执行人,分别通报人大、政协及其所在单位;对近百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以及长期下落不明的自然人被执行人,在其居住的社区公示栏内进行债务公示。6月18日下午,两级法院专门组织召开执行款物集中兑现大会,现场为13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1717万元。
“诚信行动”开展以来,徐州法院还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将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纳入社会评价考核体系中。目前,对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其履行情况已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所在辖区发生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暴力抗法等严重后果的,取消当地争创“平安镇、办事处”资格。另外,对非公有制经济负责人及其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情况也将进行评价。
加大打击侵权力度
保护自主知识产权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去年,徐州中院在对近年来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保护的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营造了良好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氛围。该报告已经报送市委市政府。
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徐州法院加大对企业的诉讼指导力度,提高其举证、质证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遵循“积极受理、迅速审查、慎重裁定、立即执行”的原则,加大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力度;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的司法标准,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同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工商管理部门、企业代表等观摩庭审,及时向全市通报公布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大案例和重点防范领域;针对某些企业、行业侵权现象普遍,企业维权意识不高的情况,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指导企业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王某原为徐州某工程机械厂的职工,辞职后成立徐州道远路面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远公司),利用其在工程机械厂工作期间所掌握的技术及零配件供应商的信息,购入该公司商标不干胶贴纸,指使工人将其贴于组装的摊铺机料斗两侧,对外进行销售。
鼓楼法院审理后,判处道远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金220万元,判处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20万元。在刑事案件审理中,某工程机械厂又向徐州中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诉讼。徐州中院审理后,判令道远公司及王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1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