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中心意识强。把服务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工作亮点多。创造了如”诉调对接“等许多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品牌,推动了全市法院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三是社会效果好。在桥港时代和金融危机两大背景下,法院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为南通去年5 月夺得全国政法综治工作最高奖”长安杯“作出了贡献。”这是南通市市委书记罗一民在今年市委常委会上对法院工作作出的高度肯定。

  近年来,南通法院注重从理念、业务、廉洁司法上全面锤炼法院院、庭长,努力提升院、庭长的领导能力、领导水平和职业形象。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逐步强化,整体战斗力不断提升,得到了地方党委和人民群众的肯定。今年2月份,在南通市委对全市机关综合绩效考评中,南通中院成绩优异,蝉联优秀单位称号,并名列优秀单位榜首。2010年1-6月,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数19531件,调撤率为82.18%,同比上升9.44%,高于全省平均数近1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一。全市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7.64天,同比增加1天。其中基层法院26.75天,居全省第一位;全市法院被改判发回率为0.27%,同比下降0.03%。其中,基层法院改判发回率为0.25%,同比下降0.05%,居全省第二位。全市法院不服生效裁判向省院及中院申诉、申请再审数为216件,较去年同期321件,同比下降32.71%,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58%,同比下降0.23%。

  强化淬火抓班子,连续四年开办领导干部集中整训班。院庭长是院庭两级班子中的班长,为充分发挥好他们在班子中的政治把舵作用,决策上的主导作用和形象上的表率作用,南通法院连续四年开办领导干部集中整训班,将班子领导、中层“一把手”作为整训对象。整训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或与会人员汇报工作、查找问题,作热烈积极地交流;或集中学习上级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有邀请市纪委领导或有关领导讲形势,提要求的;有组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走访监狱,开展实地廉政教育的;整训班中要求大家要联系自身实际认真剖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集中整训班,取到了给领导干部“强筋健骨活脑筋”的效果,一方面,让领导干部知道当前的形式和法院工作的中心,知道自己该抓什么,该做什么,工作重心在哪里;另一方面能让领导干部明确工作责任和肩上的担子,理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真正做到懂全局、谋大局。

  一线办案抓业务,制度化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由于需要从事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法院具有领导职务的法官很少亲自办案或评查案件质量,南通中院注重从制度层面着力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2007年底,南通中院出台了《关于院长、庭长及综合部门有审判职务人员参加办案的规定》,把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制度作为一项硬性规定确定下来。经过几年的运行,不断赋予新的内容。即通过在全省率先试行的电脑随机分案系统,把院、庭长纳入办案人员行列,随机分给案件承办和审理;凡是疑难复杂、矛盾易激化、群体性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发回重审、指定再审和抗诉案件,都必须由院长或庭长担任合议庭审判长负责主审此案;院长、庭长审理的案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案件质量评查及精品案评选范围,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该院每年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都规定了院长、副院长年度参与开庭审理案件3-5件,庭长的年度办案指标不少于全院法官人均办案的10%,副庭长承办案件的指标为本庭各合议庭审判长承办案件平均数的70%。去年,南通全市法院共审执结案件87686件,其中院长、庭长审执结案件18941件,占结案总数的21.6%,海安法院李堡法庭庭长王长圣全年审结案件173件。

  司法为民抓表率,实现责任目标“无缝对接”。南通法院注重领导率先垂范起到力量上的凝聚和形象上的表率作用。领导带头进企了解民生。去年启动了“司法服务企业年”和深入开展“法官进百企”活动,走访中远川崎、江苏鹏飞等企业900多家,其中联系企业人大代表193名。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向企业赠送诉讼风险提示、案例汇编等1万余册,发送司法建议148份,成立征地拆迁、滩涂开发、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题调研组,制定出台指导性意见,提升了法院服务沿海开发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为法院更好服务企业寻找了切入点。领导带头接访听取民声。出台《院长接待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院领导以定期接待、专项接待、预约接待等方式听取民声。港闸区法院还要求院领导和审委会委员们必须独立完成办案,带头办案维护民权。该院出台文件院领导不能完成规定办案数量的,年终考核时,每发现少办一件案子就得扣除考核奖100元;对审委会委员评查的案件还将参照该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组织倒查,并追究相应的责任。仅去年一年,开发区法院一把手院长带头深入执行一线,个人执结案件数就达30余件。中院每年对基层法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基层法院“一把手”述职述廉报告都要送中院纪检组备案,中院党组成员每年都与基层法院“一把手”谈心已形成了制度。南通法院还出台文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起好带头作用,市中院出台了基层法院“一把手”院长外出请销假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了基层法院“一把手”院长要自警自律、在职在位、履岗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