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三调联动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张秀楷 费尤祥 发布时间:2012-09-19 浏览次数:982
盱眙法院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构建大调解格局,把社会管理的关口前移,及时发现矛盾问题,从源头上主动解决问题、减少矛盾,使得矛盾化解工作有了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
据了解,启动“三调联动”后的,今年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1012起,调成973起,调成率达到96.15%。
人民调解先入为主
在“三调联动”中,人民调解无疑是第一道防线。
马坝镇的张某与邻居已经争执了5年,为的是54厘米宽的边界地基。双方不停地向各级部门反映。期间县、镇两级政府为其反映的问题,分别召开听证评议会,信访和有关部门也多次做出处理决定,但张某既不执行处理决定,也不走法律渠道,而是到更多地方上访。
一次,张某在外打工的儿子返乡了,25岁的他因家里一贫如洗,还没找到对象。他为此事跟父亲吵起来,并将自家那本就不像样子的家具砸坏。
盱眙法院马坝法庭的法官和村民调解员闻讯前来调解,帮助张某分析事因:这些年,别人天天在发家致富,他却天天在生气、上访,经济入不敷出,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孩子的婚事都耽误了。
终于,张某认识到了自己钻牛角尖的害处。很快,该村将张某与邻居的宅基地重新规划调整,两家也在赔偿上达成协议,取得了理解互信。
据了解,盱眙法院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在县、乡镇、村(居)、小组均建立了调委会,按照“威信高、能力高、素质高、热情高”的“四高型”标准,通过乡镇把关,法院、司法局考核录用的程序,最终确立聘用了近200名人民调解员,覆盖该县19个乡镇、253个行政村,县、乡(镇)、村(居)、组四级调解网络全面建立。
为了使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工作,该院和司法部门重点就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并建立起分级培训、在岗学习和交流学习制度,特别围绕人身伤害赔偿、民间借贷纠纷、婚姻、邻里、赡养、婚约财产赔偿等几种常见的民间纠纷,讲解调解方法和技巧。
此外,盱眙法院和司法局还按照每个村民小组选配1名纠纷信息员的原则,在全县确定了200多名纠纷信息员,保证了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调处、早控制。
行政调解效果为先
盱眙城区某居民小区有两户开土菜馆饭店,因为生意产生了纠纷,某一天竟动手打了起来。
民警制止了两家的行为,并邀请法院行政庭的法官分别对两家进行调解,算起了“打架成本账”。法官从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入情入理地分析,让冷静下来的两家人都心生愧意、悔不当初,均表示以后会和平相处、和气生财。
对于此类民事纠纷的治安调解工作,盱眙法院确立了“一个优先、两多两少”的指导思想,即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当事人多教育、多调解,少拘留、少罚款。融教育、疏导、法理情于一体,采取人性化的工作方法,切实从源头上定分止争。
“这是行政调解的原则所在。”盱眙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唐晓燕说,为此该院指导协助各行政单位,提升主动化解矛盾的意识,确保及时解决矛盾,就地化解矛盾,最大化地追求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司法调解以和为贵
县工业园区太和社区刘某在园区内一家外来投资企业上班。一次雨天上班途中,滑倒受伤。因协商无果,一纸诉状将企业告上法庭,要求工伤赔偿。
了解情况后,庭长姚月梅结合案情,将相关法律知识对当事人做了讲解,刘某听后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法庭通知了企业方。在了解了此案相关的法律知识后,企业代表改变了原来的强硬态度,请求法庭调解。不到2个小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予以履行,满意而归。
司法调解中,盱眙法院的态度很明确: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目的,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案情宣讲法律知识,然后引导当事人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方案。
盱眙法院从立案到执行全程开展调解,并建立起与乡镇、村(居)、民调、司法、信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动的调解网络。
调解结果以当庭履行为第一目标,如果不能当庭履行,则由当事人制订分期分批履行方案,法院跟踪督促,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