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位于美丽的洪泽湖畔,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革命老区,有着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安全利益、事关军政军民团结、事关军地和谐稳定。多年来,洪泽法院始终把涉军维权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探索,主动实践,使涉军维权工作与经济发展并进、与法制建设同行,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齐心协力筑坚强后盾

洪泽法院从狠抓思想认识、组织机构、制度规范、维权落实和延伸服务“五个到位”入手,构建涉军维权法律服务体系,解决官兵后顾之忧,扎实开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20053月,成立了由院一把手挂帅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民一庭牵头设立了“军人军属维权合议庭”、“涉军案件调解室”和“军人军属法律咨询、导诉台”等。强化以涉军领导小组为统引、以维权合议庭为载体、以法律咨询服务为纽带的新机制,构建起司法拥军机制和保障服务网络。强化涉军案件工作职责,规范涉军案件管理流程、完善涉军案件监督及错案追究机制,制定了《审理涉军案件暂行规定》等多项制度,使涉军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都有章可循。还落实涉军信息通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实现能动司法、案结事了、服务延伸。

 

洪泽法院积极与县人武部、司法局沟通,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增设了“军人军属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县人武部设立了“军人军属维权法律咨询站”,分别指定专人负责维权工作,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的法律服务网络。还主动与县委、县政府协调,将检察、公安、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等部门纳入维权机构,使涉军纠纷案件既能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也能运用政策、经济等多种方式来调解,改变了过去那种仅靠司法维权的单一模式。

 

结合工作实践,洪泽法院建立了涉军会议制度,做到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总结部署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建立报告制度,做到维权办公室每半年汇总一次工作情况,每季度梳理一次疑难纠纷案件,向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建立督查制度,做到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作检查,维权合议庭聘任军人担任陪审员,邀请人大代表实施监督,定期督查维权工作开展情况,保证了维权工作的有效运行。近三年来,维权合议庭组织调处涉军民事纠纷60多起,审结涉军民事案件32件,调解29件,调解率超过90%,解答军人军属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解除了军人的后顾之忧,增进了部队官兵保卫祖国、护我长城的责任感、使命感、安全感。

 

广泛宣传造维权声势

 

为营造涉军维权工作浓厚氛围,县法院与有关部门坚持把涉军维权工作作为国防教育、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全民国防教育计划,注意结合普法宣传日、国防教育日、征兵宣传月等时机,主动联合司法、教育、人武等部门,采取制作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辆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广泛普及维权工作法规常识。连续多年组织法官进军营、下基层,广泛开展送法进军营、送军属活动。先后向军人军属发放法律咨询服务联系卡1000余份,组织普法宣传活动6场次。刑庭、民一庭还根据工作上与武警、消防部队配合多的有利条件,每年“八一”建军节组织法院干警与部队官兵及军属进行联欢,现场进行法律知识抢答、法律问题解答、法律事务帮办等,生动活泼地开展涉军维权活动。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做好军人军属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军人军属依法维权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依法维权解军属之忧

 

洪泽法院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想军人军属所想、帮军人军属所需、解军人军属所困,积极主动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对于军人军属维权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在法院立案大厅的醒目位置,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的标示牌,为有困难的军人军属缓、减诉讼费用,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并迅速转入“维权合议庭”,进入案件快车道。对于涉及军人婚姻的案件,严格按照《婚姻法》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的特别规定, 充分尊重军人意见,优先保护军人合法权益。

 

2009年以来,因城市发展需要,洪泽县老县城多处拆迁,涉及军人家庭的有13家,由于时间紧迫、情况复杂、问题突出,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洪泽法院和人武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抽调专人成立“涉军拆迁巡回法庭”,妥善调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财产继承、违章建筑等纠纷,确保支持拆迁工作的军人军属经济上不吃亏、条件上不落后。地处城东的张老汉,弟弟在部队是个将军,家庭地大房多,在小城镇建设中经过规划新建五间两层门面房,年租金超过10万元,现在因建设市民广场需要拆迁,一家人思想不通,要价很高。许多拆迁户也紧盯着这个军属“大户”。县委、县政府把这个难题交给了法院,“维权合议庭”受命开展工作,多次会同人武部、拆迁办、政府办的同志登门协调,宣讲《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富民拆迁、阳光拆迁的优惠政策,讲法说理、耐心劝解,和风细雨、真情感化。张将军也打来电话,要求弟弟支持政府工作,维护军属形象,终于使张老汉一家愉快地接受了政府的拆迁方案。在合议庭的协调下,张家也拿到了对门两套面积大、采光好的高层住房,一家人还是三代同堂,其乐融融。通过军、地共同努力,洪泽县没有一户军属阻挠搬迁,保证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军民团结如一人。洪泽法院唱响新时期军民关系的主旋律,正在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谱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