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纪委书记”:家庭助廉的金湖模式
作者:娄银生 杨海平 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2-09-20 浏览次数:1056
作为中国民歌瑰宝《拔根芦柴花》、电影《柳堡的故事》的摇篮,江苏淮安金湖的县名还是上世纪60年代由周恩来总理亲定的。8月下旬,尽管盛夏时节,但记者走进这块蓝天碧水的金湖,顿感阵阵清凉沁人心脾。闻讯采访,金湖县委政法委的同志向记者介绍了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项目并在全县推广的金湖县人民法院“法官家属助廉”品牌模式。
家庭助廉,人人有责。在现代社会中,腐败的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任何家庭都无法超然其外。
俗话说: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刚见到金湖法院的纪检组长何如秋,他就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那是2008年的一天早上,他刚上班就接到法官苗成斌的家属葛玉景打来的电话。
“喂,是何组长吗?”
“我是何如秋,有事请讲。”
“前天晚上我们家来了个人,硬要塞给我们家老苗3000元钱,后来那个人与老苗撕扯之中扔下钱就走了。昨晚老苗回家时,我问他钱有没有退给人家,他说已经退了。我不放心,麻烦何组长帮忙核实一下,这钱老苗到底有没有及时退给人家。”
“这件事对我们纪检监察部门触动很大。”何如秋说,以往在廉政建设上,我们的目光紧盯着干警8小时以内,而忽略了干警家属的作用。由此,法院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与讨论。该院领导班子深刻地认识到,在现代社会中,腐败的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任何家庭都无法超然其外。干警家属同样是法院廉政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该院党组决定,通过开展法官家属助廉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时刻对干警思想防线中的腐败因子进行有效“杀毒”,定期清理腐败“木马”,要让家庭成为廉洁“空间”。
“让亲人远离腐败,避免家破人亡,是每一位家属的责任。对一个人道德的变化,干警家属可能了解得更早、了解得更多、了解得更深。”金湖法院院长朱介进说,自2009年开始,金湖法院全面开展法官家属助廉活动,引导法官家属积极参与廉政建设,构建起社会、法院、家庭“三位一体”联动联防体系,帮助干警及家属算好国家账、单位账、家庭账、个人账、人格账,共同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该院执行局法官邱永军可以说是出了名的“妻管严”。妻子丁卫群说的话,他无条件服从。
“8小时之内我管不了,8小时之外,他可就得听我的。”丁卫群说,8小时之外,她就是丈夫的监督员,就连丈夫出去吃饭,她都要问清楚是和谁一起吃的。
“做家属的,就得从小事做起,时刻敲响警钟,让家人不做违法事,别犯了腐败的错。”丁卫群快言快语地向记者介绍她的“四过问”经,即:当家里收入明显反常时,过问其来源;当支出无故增加时,过问其去向;当带回物品时,过问其来路;当频繁外出,经常深夜不归时,过问其原因。
何如秋告诉记者,这“四过问”,早几年就被金湖法院作为助廉经验,在全体干警家属中推广。
在传承中不断拓展、创新与完善,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看好“家门”、正好“家风”、管好“家庭”的工作模式。
法官家属助廉是一项常态性、规范性的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推进法官家属助廉活动深入、持久、有效开展的根本保证。几年来,金湖法院常设一个协会、建立一套台账、签订一份年度责任书、召开一次“月谈会”、交纳全年助廉保证金、年终实行百分制考核、评选年度“十佳廉内助”等,在传承中不断拓展、创新与完善,逐渐形成了具有金湖法院自身特色的看好“家门”、正好“家风”、管好“家庭”的工作模式。
协会“管心”。该院2009年成立了“金湖法院法官家属助廉协会”,协会的组成人员为全体干警家属,协会会长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现任会长、法官家属朱声球介绍说,协会有自己的管理章程、工作计划和活动形式,并为每位家属建立了助廉活动台账。协会每月召开一次“家属助廉月谈会”,总结助廉心得,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同时剖析助廉方面存在的问题。
“每次座谈会时,我们大家聚在一起都有说不完的话题,都能听到一些值得警惕的事情,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一位年轻的法官家属向记者讲述了对她很有启发的一件事:今年5月,法官家属董乃飞的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被南京大学提前录取,家族长辈和亲友要摆上十桌八桌好好庆祝一下,但她想到自己是法官家属,这么做影响不好,而且丈夫又是法院民二庭庭长,摆酒席势必引来一些案件当事人到场送礼,会影响丈夫日后正常办案,于是谢绝了亲友的好意。
承诺“固心”。“我承诺,决不插手配偶工作,不利用配偶的职权谋取私利;经常关注配偶思想动态,及时提醒配偶严格执行法官廉洁司法的各项规定;发扬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美德,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这是记者从该院干警家属助廉责任书上见到的部分内容。每年初,该院全体干警家属都分别与法院党组和“法官助廉协会”签订助廉责任书。同时,每位干警家属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助廉保证金,年终实行百分制考核,得满分的,予以双倍返还,低于规定分值的,则扣除保证金。法官家属潘春红说:“去年由于忙孩子高考,协会有次组织活动未能参加,结果被扣了分,年终没有足额拿回保证金。我今年不仅要保证双倍领回保证金,还要争取评上'十佳廉内助'!”
教育“润心”。8月17日上午,一起受贿案件在金湖法院科技法庭公开审理,而旁听席上坐着一群特殊的旁听者,他们就是按规定必须旁听的该院全体干警家属。被告人李某原是政府某部门的负责人,年轻有为,却因金钱断送了前程。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李某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也毁了家庭,教训深刻啊!”在随后召开的家属座谈会上,干警家属郭砚春开头发言叹息道。
“李某受贿不是一次两次了,作为李某同床共枕的妻子难道就一点没有觉察到吗?如果平时对丈夫多过问、多劝诫、多提醒,会有今天吗?”干警家属孙金梅的一席话引起了所有家属的共鸣。
除了让家属旁听案件庭审,每周一条警示短信、每季一堂廉政教育课、每年一次“红色之旅”外,该院还邀请家属参与院里举办的各项活动,潜移默化地将反腐倡廉思想根植到他们的心里。金湖县城西苑小区是该院干警相对居住集中的地方,家属们主动提出,将干警的姓名、照片、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在小区宣传板上公示,为群众共同监督干警8小时外的行为提供方便。
互动“连心”。金湖法院为干警家属开通了短信互动平台和网络信箱,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定期向全院干警家属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干警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同时,干警家属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就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院领导进行沟通和交流,还可以对法院工作建言献策。
“嫁给了法官丈夫,也就等于嫁给了法院,法院也是我们的家,法院的点点滴滴我们都很关注。”
“家风联党风,家风映国风。”颇具特色的法官家属助廉活动令金湖法院公正廉洁更加扎实深入,各项工作科学发展。2009年以来,该院3次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先后有84人次立功获奖,其中3人被记个人一等功,全院连续5年未发生涉及廉洁和工作作风方面的信访投诉事件。审判质效综合考评、科学发展目标考核连续5年居全市法院之首。今年上半年,该院又有9项指标名列淮安市第一。2011年3月,金湖县委专门在该院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推广该院家属助廉活动的经验与做法。
家和万事兴。法官家属助廉铸就了金湖法院干警家庭良好的“家风”。西苑小区每年开展“五星家庭”评选活动,每年法官家庭都占中榜数的80%以上。社区主任钱晓凤告诉记者,小区这“五星家庭”完全是居民代表从小区1000多个家庭中海选出来的。的确,家庭和谐对子女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钱晓凤说,小区居民们对法官家庭都敬佩有加。这几年,法院干警子女高考中榜率达100%。为鼓励干警子女创先争优,法院还设立了“干警子女高考奖励基金”,凡干警子女被高校录取的,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2010年下半年,在推进“三项活动”中,该院法官家属助廉协会还成立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夕阳调解组、和谐共建组和互助提高组三个小组。夕阳调解组,主要由12名退休法官和在政府部门退休的干警家属组成,协助县民调组织调处纠纷;和谐共建组,组成人员为在职法官家属和家庭所在社区的法官家属,协助所在单位和所在社区调处矛盾纠纷;互助提高组,由协会班子成员组成,主要化解干警家庭成员之间、干警家庭邻里之间和干警亲友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到目前为止,三个小组已成功化解各类诉前纠纷67件。对此,法官家属方晓燕深情地对记者说:“嫁给了法官丈夫,也就等于嫁给了法院,法院也是我们的家,法院的点点滴滴我们都很关注。”
家属助廉,幸福长久。金湖法院法官家庭助廉正在实践中焕发出其独特的魅力……
反腐倡廉机制的有益尝试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季金华
夫妻之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例子比比皆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后汉时的乐羊子妻,以“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警句教夫,终被载入史册;朱元璋的皇后马秀英,敢于制止朱元璋的暴行以保全忠臣良将的性命,能以身作则开创后宫和外戚不干政的先例,从而帮助朱元璋稳固了明朝的政权。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的美国总统大选,“第一夫人”的竞争同样激烈,对大选的结果将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反之,夫妻一方的贪念或恶行,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配偶,使对方越陷越深,自己也落下个“贪内助”的污名,甚至锒铛入狱。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可以将夫妻之间的相互影响称之为“夫妻同化效应”。因此,在夫妻生活中,如果一方人格高尚、品行端正,能以正确的价值观来影响和引导配偶,以坦荡的心底映照对方的褊狭,必然会使配偶心生惭愧,自励图新,向善而行;但如果一方心底藏私、行事猥琐,不但不反躬自省,还时时处处去劝导拉拢配偶,时日既久,必会使配偶渐渐丧失自律与自省能力,屡屡突破做人的底线,走上违法背德的道路。
“家庭纪委书记”并非新鲜事物,各个地方、各个领域都曾试行过类似的措施。有的引发了舆论的质疑和忧虑,有的未能起到预期的效果,还有的无疾而终,成为运动式机制创新,成功的例子并不多见。但是,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推行的“法官家属助廉”机制,之所以能给我们新的希望与期待,是因为该院能把握住“夫妻同化效应”的本质与内涵,并尝试拓展该效应的价值和功能。该院建立的“家庭纪委书记”长效机制,即常设一个协会、建立一套台账、签订一份年度责任书、召开一次“月谈会”、交纳全年助廉保证金、年终实行百分制考核、评选年度“十佳廉内助”,细致而易行,且能在实践中不断地展现出具有现实意义的创新和探索。细化“家庭纪委书记”机制的做法,不妨称之为“金湖模式”。
家属监督活动的组织化机制保证了“金湖模式”制度化效益。2009年成立的“金湖法院法官家属助廉协会”,使法官廉政和家属助廉有了清晰明确的参照,家属们还能相互交流助廉经验,就疑难困惑及时寻求组织指导。助廉协会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它放大了家庭的规模,将原子化的家庭凝聚为有组织的团体,夫妻之间相互监督的自律行为从而具有了家庭之间相互督促的他律意味。在协会这样的熟人环境中,人情、道义以及舆论的力量,效果甚至强于机械的制度。
奖惩政策为“金湖模式”提供了动力机制。对“家庭纪委书记”角色行为的奖惩政策,使这一助廉机制具有了现实的拘束力。金湖法院全体干警家属都要与法院党组和法官家属助廉协会签订助廉责任书,还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助廉保证金,并在年终实行百分制考核。助廉责任书虽然只是一种形式,但正是这样的形式,在法官及其家属的内心增加了一份责任。只要人的善念和良心没有彻底泯灭,这样的承诺必然会对其思想和行为形成一道约束。况且,助廉保证金的设立,体现了制度的激励效应。保证金的收益相对于贪腐的所得可能微不足道,但通过保证金反映出来的评价,是法官及其家庭的尊严体现,必然会被法官家庭所重视。
正确价值观的塑造和引导,为“金湖经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夫妻同化效应”既可能是良性的同化,也可能是恶性的同化。如果只是泛泛地号召家属对法官进行廉政监督,难保“家庭纪委书记”不与法官同流合污,甚至为法官的贪腐出谋划策,打好掩护。金湖法院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对家属进行教育,让其体会到法官职责的重要和工作的不易,使其能够对法官这一职业多一分理解、尊重和敬意,进而支持法官去履行神圣的职责。正反两方面的鲜活事例告诫家属: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业,牟取不义之财是对法官职业的玷污和讽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长期不懈的教育,将能澄净法官及其家属的道德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风尚和积极的价值追求。
变单向的监督为双向的互动,实现了廉政机制的有效衔接。家属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可以通过短信和网络,及时向法院领导反映,实现了“家庭纪委书记”制度与既有反腐体系的衔接,从而可以形成合力,将违纪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这既是对法官个人的挽救,更是对法官所在家庭的帮助。当然,如何打消家属的顾虑,建立组织与家属的互信是实现互动的关键所在。
在反腐倡廉这个问题上,必须要坚持一个观点:制度必须有温度,冰冷的制度无法抵达人的内心。基于人性恶的预设命题,建立繁复的监督制约机制,凭借制度的刚性,我们当然能够有效地制约权力作恶,最大程度地防范腐败的发生。但是,这并不能从本质上去改变人的根本价值观念,只是依靠人们对制度的畏惧而慑服。所有的制度都有漏洞,所有的制度执行都可能会走样,更为重要的是,人性欲望中的恶性是任何制度所无法抑止的。因此,我们必须注重对人的道德的教化,也要有足够的智慧挖掘社会生活中既存的优质制度资源,用情感和人性的力量去净化人的灵魂和社会风尚。这或许就是“金湖经验”的可贵价值所在。
金湖法院的反司法腐败创新,是对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强调的对轻微司法腐败要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的落实。法官家属助廉是反司法腐败的创新模式和有益探索,是监督司法在社会层面的深入、持久展开,是将反司法腐败从事后查处转为事前预防的重要措施,是从根源上制止腐败、消除司法不公影响的一个有效途径。家庭属于社会的基本单位,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因家属与法官的生活最密切,最熟悉法官的思想变化,最易影响法官的人生观、价值观,必然成为预防腐败的关键一环,理应成为监督司法的重要力量而吸收到体制中来。家属助廉正是发动家庭内部社会力量,推动法官自律,加强个人素质,防止司法不廉、司法不公,维护法制的重要举措。
当然,反腐倡廉是一个艰巨的系统性的工程。认同“金湖经验”并不是反对系统性的制度建设,笔者认为“金湖经验”本身就是反腐倡廉机制的一种尝试。我们恰恰是极力提倡各种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期望能构建一个多元化的、全方位的、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司法特色的反腐倡廉的道德机制和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