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广开言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2008年12月,该院出台《关于加强涉诉民意收集分析运用引导的指导意见》,从民意采集、民意甄别、民  意吸收、民意引导四大层面制定33条细致规定,使民意沟通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近日,记者对该机制的构建、运行及成效进行了调查。

  从单纯审判到多维沟通

  “没想到一封电子邮件,就解决了我十几年的心病。”谈到徐州中院的院长信箱,江苏省铜山县棠张镇的张景启竖起了大拇指。张景启告诉记者,其因一起借款担保合同,被法院执行了两辆货车。为行使追偿权,他自1997年起就陷入了执行困局中。“被执行人每年给点钱,几年都没给完。”

  无望之余,张景启试着给徐州市中院院长李后龙发了一封电子邮件。没想到几天后,铜山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就来到张景启家中了解情况,逐一去调查、核实执行线索。原来,这几年被执行人的日子也不好过,生意不景气,孩子又得了病,家里很困难。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都作出让步,最终达成和解,一个星期内将剩余的本金全部还清。

  据悉,截至今年上半年,李后龙亲自批阅了2923封来信。对每一封来信,李后龙都逐一阅读、逐一批示,相关承办部门做到逐一办理、逐一反馈,确保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社会,网络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并且日益成为信息交流、民意表达的重要途径。信息化时代的法官必须充分认识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深刻影响,加强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以推动审判工作的开展。”据徐州中院宣传处处长慈延年介绍,该院去年以来已经开展了审务工作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庭审网络直播、院长和知名法官与网友在线交流等活动,并开通了民意沟通信箱,通过对网络渠道的充分利用,法院工作由闭门造车变为主动接受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开与公正。

  2009年以来,徐州两级法院深入开展“千名代表旁听百案庭审”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775人次旁听案件庭审502次,走访代表委员1689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3145人次,向人大代表寄送各类法院工作材料2.6万余份,办理各项建议、意见、议案152件。

  一系列的实践、举措,密切了法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加强了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力度

  ,增加了法院工作在群众中的透明度,从而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一些群众反映说:“现在法院敢向老百姓揭盖子、亮底子,每件事情都明明白白,我们感到很满意”。

  为使倾听民意向纵深挖掘,该院不断致力于探索多渠道的民意沟通方式,建立健全民意摄取机制。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组织1000余名法官深入到全市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开展巡回审判7436次,举办法律咨询现场会1002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200余条。

  从加大广度到拓宽深度

  一个好的机制,要想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还需不断有所创新。徐州中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成果,为机制输入了高科技元素,在原有沟通渠道的基础上,增加了民众的选择,减少了民众发表意见的成本。新形式的创设,进一步增强了法院与法官贴近民众、了解社情民意的意识,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但是,民意沟通渠道的增多,还只是“数量”上的变化。如果沟通的“质量”上不去,那么“数量”的改变只会停留在表面上。从现实的情况看,一种民意沟通形式由设立到持续运作,再到成熟有效,往往需要长时间的考验。

  因此,徐州中院在民意沟通渠道的增设上,不仅要求“多”,更要求“精”,通过相关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健全相关机制,从而保障民意沟通的持久和有效。

  自2009年7月以来,徐州中院建立和完善了民意沟通应对机制,对通过“院长信箱”和网络舆情反映该院及辖区法院个别法官办案中存在问题的来信及网帖均及时、有效处理,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有效地化解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和不满。

  信息沟通实时报告。宣传处设立网络阅评员,实行网络阅评制度,中院各单位和基层法院也指定专人负责网络阅评工作,每天上网收集涉及法院的信息、评论及“院长信箱”的群众来信,及时分析汇总后报送院领导阅处。

  信息处理定期反馈。对收集到的网络信息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定期制作舆情简报,对所收集的信息及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重大新闻信息及时发布。对重大舆情,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公布信息,并根据事件发展发布后续消息、应对措施。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担任,负责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有关媒体发布涉及法院工作的重要消息。

  舆情研判机制。通过收集掌握的信息资源,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总结规律和经验。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沟通渠道,确保舆情发生后法院能及时应对、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舆情责任追究。对因工作疏漏未能及时掌握舆情,或对已掌握的舆情不及时上报、处置不力而对法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工作责任。

  从刚性法律到柔性司法

  法律是刚性的,但执法却未必是一副硬生生的面孔,刚柔并济的策略应用,会给改善执法形象、提高执法的公众接受度,带来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在徐州法院,对民意的吸收构成了民意沟通工作不可或缺的一环。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在制定司法文件时,参考民意;在案件裁判中,采取多种方式吸收民意;在诉讼调解中,将民意作为促成调解的有利因素。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了这么一起特殊案例。母子俩因不堪丈夫的长期暴力,联手杀死了丈夫,并且手段十分残忍。其中参与案件的第三被告人是被害人之子的朋友,因帮朋友“出气”参与打人,后发现被害人身份后逃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意外收到一封封“求情信”,不仅有当地村民写来的,更有被害人的亲生母亲和手足兄弟的。信中说,被害人长期以来对母子动辄粗暴打骂,甚至虐待,这已人尽皆知。

  7月28日,徐州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300多名人大、政协、政法委、公检法、妇联以及村代表旁听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庭审中,3个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后,法院召开了一场特别的民意听证会。在场的20名人大、政协、政法委、公检法、妇联以及村代表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妇联干部在会上表示,被告人由于长期受虐,想摆脱又不知道如何摆脱,才由被害人变成了被告人。希望法院充分考虑她是一个家庭暴力的长期受害者,减轻处罚。同时,被害人之子受虐时还是个孩子,也应该从轻处罚。参加听证会的政协委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这两名被告人长期受家庭暴力应受同情,但犯罪手段十分残忍。虽然事出有因,但应在十年以上量刑,不属于情节较轻的杀人案件。镇领导表示,对于第三被告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打架,不能笼统的定为故意杀人罪。村主任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大家都希望给被告人减轻处罚。

  各方都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法官在现场详细做了笔录。担任本案审判长的徐州中院刑一庭庭长邱学峰表示:“审判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法律又不能抛弃人情。”

  当天下午2时30分,合议庭在依据法律规定并充分吸纳群众建议的基础上作出判决,3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获刑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二年和八年。一审宣判后,3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这是徐州中院首次在刑事审判领域诚心倾听民意,使裁判结果建立在了民主、公开、公信的基础上,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从尊重民意到理性引导

  徐州中院意识到,对民意的重视、尊重,绝不代表着盲从。

  在一个权利意识日益觉醒、政治文明不断进步的社会,民意扮演着愈加重要的角色。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现状是,民意地位在提升的同时,被利用和扭曲的可能性也在增加,民意的失真导致一些决策、一些行为与真民意相去甚远,进而戕害真民意的生长。

  事实证明,只有通过民意采集、甄别、吸收、引导,让案件审理更科学,真正满足群众的需求,才能赢 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2009年8月28日,徐州中院采用民意调查表的方式收集、甄别民意,成功调处一起因煤矿关闭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有效地防止了假借民意干扰审判情况的发生。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1996年2月,盐城矿务局阜宁南庄煤矿关闭,盐城矿务局将该矿的井下设备及部分地面资产移交给南庄村所有,用于抵偿所欠南庄村的青苗补偿等费用。移交协议中并没有约定矸石山的归属。在此后的十余年里,矸子山一直由南庄村实际管理、使用,且实际价值已达百万余元。2008年2月,新光集团(盐城矿务局)将矸子山以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庄村村民戴某和贾某,后两人又以15万元转让给他人,遂引发南庄村委会同新光集团、戴某和贾某及他人之间的矛盾,进而引发群体性矛盾。

  后南庄村委会向贾汪法院起诉,主张矸子山产权归南庄村所有,要求确认新光集团与戴某和贾某签订的协议为无效协议。贾汪法院一审支持了南庄村委会的诉讼请求。新光集团、戴某和贾某不服,上诉至徐州中院。该案在二审期间,上诉人戴某和贾某提交了南庄村400余名百姓联名上访信。

  在贾汪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协助下,徐州中院于2009年8月12日召开了南庄村村民代表大会和南庄村党员代表大会,征求了50多位村民代表和30多位党员代表对矸石山归属的意见。经查明,上访信件所反映的民意是受部分人操纵作出的,并非是南庄村民的真实民意。该案后经调解,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件的尘埃落定,生动地诠释了司法如何理性地引导民意,经过甄别的民意才是真正的民意。

  司法实践中,难免会遇到民意与司法的冲突,法官又该何去何从?对此,李后龙语重心长地说:“民意沟通中,法官需牢记的是不可被民意’挟持’,在法官裁量权内,可结合民意作出适当调整,但法律的硬性规定是一条不能破的底线。法官要通过司法活动引导主流价值取向。”

  走出徐州中院庄严的审判办公大楼,仰望夏日骄阳下熠熠生辉的国徽,记者分明感受到了升腾中的生机与希望:在徐州中院已走过一年半风雨历程的民意沟通机制,如同一棵初绽新绿的幼苗,面对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望,正向着更广阔的天空伸展。